防止审美文化的蜕变——从知识走向媚俗
审美文化是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直接反映着民众文化审美活动的发展方向,它不仅对于个人审美情趣的发展起到引导和推动的作用,也会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当前群众文化审美活动出现了泛化的倾向,其中某些低级的媚俗文化也顺势登上历史的舞台。不需要罗列更多的事实,从社会的总体状况来看,我们也能看明白,“从知识走向媚俗”已成为当代审美文化的一个非常显着的特点。但是若从另外的角度来审视这一问题,则会得出不同甚至是相反的结论。如果单就局限于群众审美文化的范围来看,那么,“从知识走向媚俗”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很显然,在当今精神文化需求日益旺盛的情况下,不能讨群众喜欢的审美文化,自然很难被群众所接受,因而也就很难被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群众审美文化”。费希特是德国解除的古典主义哲学家,他曾经对艺术家们提出了这样的告诫:“要警惕因为追求眼前的利益和荣誉而使自己陷入时代的腐朽情趣中,要将理想放在首要位置,并愿意为之牺牲一切。艺术家对于自己的鼓舞仅能处于自身的职业荣誉,他必须要学会如何为自己的职业服务,而不是简单的进行媚俗”。
费希特的话语告诉我们:在传统审美文化那里,艺术家们甚至包括社会中的平常人不能因为个人的名利和欲望而出卖灵魂,以至于创作媚俗的文化来迁就群众。艺术家创造的审美文化不仅要给群众以欢快,而且更应该让他们在享受审美文化的同时也能受以启迪和教育。虽然也有一些艺术家对于美的表现和创造并不能被大多数的人所认可和接收,不过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信念,继续在艺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而时间终将证明他们的价值。
审美文化的释放——从禁锢走向自由
美学领域不同于理性和道德的领域经常受必然性的束缚而不能真正通达自由。审美的自由表现在审美的无目的性上。社会的样态是由人类本身所塑造出来的,而人在长期的塑造社会的过程中,依据自身内心的向往,把心中的愿景通过亲身实践创造出来,由此来实现人的自由。也就是说,世界的样态是人自由创造的,而属于此范畴中的群众审美文化亦是如此。“解放性是审美的突出性质之一,它能够最大程度保持影响对象的自由,而不是使对象将其作为一种满足自身占有欲的工具加以利用。”
人们生活在经过多年积淀形成的固有文化之中,因而在这种固有的态势中并不自由,但是随着人们思想的大解放人们的审美文化逐渐摆脱了这种必然性的束缚,在其内心世界实现了审美解脱。当代科技及经济的进步使群众审美文化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了两种发展趋势:一种是对民众存在价值以及日常活动的'“审美化”;一种是对“传统的、守旧的文化制度体系进行批判,以满足大众的新需求。”
虽然审美文化从本质上来看仍属于群体性的共同文化,不过其自由性的特征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身上。具体的人与人之间因地域、生长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不同,其各自的审美旨趣和审美方式也有着不同,从而也就会建立不同的审美文化意识。然而,单个的人也是社会中的“元素”,即使在主观上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但由于经济社会的主体引领作用,各自的审美文化意象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达到某种趋同的效果。这种效果的价值立场是非中心化的,即审美文化意象没有被统一到固定的模式中,由此,审美文化彰显了其自由性。
结语
审美文化对社会具有导向的作用,对人们的思想价值观也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良好的审美文化价值观能够帮助人们养成高雅的审美情趣,对于审美文化本身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并最终服务于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建设都会产生积极的效果。本文浅薄的探索希望能够引起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的共鸣,以期能将美的意义真正体现在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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