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了,大概十二点了。孟醒在冷风中抱着一棵大树,他感觉自己像个断了线的风筝挂在那里,摇来飘去,酒精在他的肚里翻江蹈海涌动不停。他脑子里还是那双纤纤玉手,那双玉手的甲板上涂满色油,粘着水钻,荡来荡去,流光溢彩。或与他推杯换盏,或与他划拳抢麦。最后,夹走他一叠红彤彤的钞票。
孟醒醉的找不到回家路,但他永远记得老婆的电话。:“喂,媳妇,接我。”他尽最大的努力把舌头捋直。
电话那头说:“你在哪里?”
孟醒环顾四周:“不知道。这儿有个二层办公楼,还有棵大槐树。”他确定自己说的是中文,而不是打着卷舌音的俄语
电话那头关了
10分钟后,他从黑暗的夜色中看到一束光。三个身影,一高,一小,一个更小。他迎着瑟瑟寒风,伸着脖子眯起眼,就是不敢松开抱着大树的手。他脚下踩的不是地,是个正在乘风破浪的竹伐。
他认出来了,第一个跑过来的,是毛毛。他家的泰迪。第二个跑过来,是乐乐,他5岁的儿子。后面,是他的媳妇。媳妇手里拿着手电筒,小区停电了,难为她一个女人,带着狗带着孩子深夜来接他。他一只胳膊搭住媳妇的肩,一只手紧握媳妇的手,那手并不细嫩,甚至有点粗糙,指甲上什么也没有,但温暖有力。他突然明白了,这才是女人的手,是他女人的手。那手把毛毛洗的干干净净,把乐乐养的白白胖胖,那是领他回家的手。
他觉得眼睛发热,鼻子用力吸了一下。
“怎么了,感冒了,回家喝点热茶。”媳妇说。
他抹了一下眼睛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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