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属于谁》教案设计
一、相应的课标内容
“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部分;“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正确认识财产合法性;明确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
2、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正确识别个人财产的合法性,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充分认识到不能占有非法财产,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和法律维权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
教学难点:对个人财产合法性的认识
四、教法及教学准备
教法:案例教学法、活动探究法、讨论教学法
教学准备:收集相关案例 学生预习新课
五、课时安排: 1课时
六、教学过程新 课 教 学
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一)导入新课:讲述故事《磨房》引出财产到底属于谁?
教师:现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家里的各种电器也是越来越多,我们家中的财产日益丰富,处处洋溢着小康的气息。那这几年我们的家里都添置了那些财产呢?
(学生列举)
教师:刚才大家列举了那么多属于自己的财产。下面请看图片,看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都归属于谁?
(出示图片:学校的投影仪、路边的.电话亭、学校的操场、父亲给我买的自行车等。)
教师:我们如何划分财产归属的种类呢?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公民个人。
1、社会财产按照归属划分:(板书)
个人所有财产
集体所有财产
国家所有财产
我们看教材第68~69页出示的五种财产占有情况,判断一下哪些应该属于个人,哪些不属于个人?为什么?
(学生判断,教师总结)
在我国,施工发现的所有不明的埋藏物、捡拾到的他人遗失物,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都不属于个人所有。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
出示板书,学生判断哪些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幻灯显示)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所谓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合法的财产。
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合法性。
2.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板书)
提问:了解了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那么我们对自己的财产拥有什么权利呢?
学生看课本P70小王父亲的例子,结合课本分析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学生自己举例子来理解财产所有权。
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二、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过渡:了解了财产所有权和合法财产的范围,那么生活中我们的合法财产是否受保护呢?受到侵犯又该怎么办呢?
请看事例:(幻灯展示)
丁某于2002年2月向房产公司购买两层小洋楼一栋,在交纳房产税后,到房屋产权中心办理了购房登记手续,取得了房产证。5月,丁某将楼下租给了王二做店面,每月租金500元,自己住二楼。
1、丁某对这栋洋楼拥有所有权吗?
2、丁某行使了财产所有权的那些方式?
3、王二对他租的这层楼享有什么权利?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对,丁某拥有这栋楼的所有权,同时也通过出租的方式获得了利益,这让丁某很是高兴。可接下来的事却让他不堪回首。(出示PPT)
7月6日,丁某因生意急需现金,以该房地产作抵押,从银行贷款20万元,约定2004年7 月 6日还款。2002年11月底,丁某因车祸重伤。12月初,某银行听说丁某车祸重伤,性命不保,抢先将丁某两层小洋楼卖给陈某,得款18万元,抵作贷款。12月10日陈某持房产证,以该房产权已经属于他为由,要求王二今后将房租给他,并趁丁家无人之机将锁撬开,雇人将丁家财产搬走,寄存于某单位库房,因无人管理,大部分霉烂。
1、某银行有权处置丁某的房屋吗?为什么?
2、评述陈某的行为。
2003年2月,丁某脱离生命危险,3 月5日,丁某出院。回家发现二楼已被陈某占据,要求陈某搬走,陈某说他是从银行购买的,要丁某找银行。于是丁某找到银行,银行以丁某未归还贷款为由搪塞。丁某无家可归,流落街头,无奈之下,于3月15日愤然向人民法院起诉银行和陈某。
1、陈某和银行给丁某造成那些伤害?
2、法律会保护丁某的权益吗?为什么?
3、如果法律保护其权益,丁某可请求法院采取哪些方式保护其财产所有权?
(学生看书结合事例回答)
教师总结板书:
我们知道法律只有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才能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保障其专心致志地从事生产、工作和学习,为此我国法律明确作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丁某可以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其具体方式有:(1)请求确认所有权;(2)请求恢复原状;(3)排除妨害;(4)赔偿损失。 下来我们请左边四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案件中的丁某,你将向法院提出什么诉讼请求?我们请右边四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法官,你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学生广泛讨论,选举代表回答问题)
教师:好,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判决? (出示PPT)
法院于4月5日判决如下:
1)确认丁某对房屋的所有权;
2)丁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有效;
3)银行与陈某的交易无效;
4)责令陈某搬出,并赔偿丁某财产损失 3000元;
5)诉讼费5700元,由银行承担70%,陈某承担30%。
教师总结板书:这个判决中告诉我们当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出示PPT)
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
归属问题 -----------请求确认所有权
被非法占据不归还 -------请求返还原物
毁坏或灭失------------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可修复---------- 请求恢复原状
教师:接下来丁某又遇到了什么呢?(出示PPT)
丁某回家让陈某搬出,但陈某拒不搬出,丁某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陈某发出3次强制执行令,陈某均拒绝。第四次法院强制执行时,陈某竟将煤气瓶搬到房顶上,点燃打火机,扬言谁让他搬就与房屋同归于尽,结果不慎点燃柴草,引发大火,导致房屋严重受损。法院以放火罪、侵占罪、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妨碍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丁某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
1、法院为什么要判处陈某有期徒刑?
2、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看出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最有效、最严厉的手段是什么?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总结: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严厉最有效的保护方法。相信大家意见是一致的,即对于那些严重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如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必须交由公、检、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来讲,就是运用刑法这一最为严厉的法律武器对犯罪人进行最有力、最有效的打击,从而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因为这些进行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行为的犯罪人,他们的存在不仅会给公民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害,而且还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不仅如此,这类实行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的犯罪人,还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如果仅用民事手段来解决,根本无法起到威慑、保护作用。因此,国家在规定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公民可以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过渡:刚才我们探讨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发生的纠纷,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财产所有权也可能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犯,那我们该怎么做呢?(看书p74赵某的事例并回答相关问题)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现象。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消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三)课堂总结
这节课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板书做结)
教师: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内容提要及板书设计
财产属于谁
一、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1、社会财产的归属
2、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保护?
二、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民事法律手段 最普遍的做法 《民法通则》
2、刑事法律手段 最严厉最有效的方法《刑法》
三、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
归属问题 -----------请求确认所有权
被非法占据不归还 -------请求返还原物
毁坏或灭失------------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可修复---------- 请求恢复原状
行政违法行为---------- 请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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