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子问曰:“客众而勇,轻意见威,以骇主人;薪土俱上,以为羊坽,积土为高,以临民,蒙橹俱前,遂属之城,兵弩俱上,为之奈何?”
子墨子曰:子问羊坽之守邪?羊坽者,攻之拙者也,足以劳卒,不足以害城。羊坽之政,远攻则远害,近城则近害,不至城。矢石无休,左右趣射,兰为柱后,□望以固。厉吾锐卒,慎无使顾,守者重下,攻者轻去。养勇高奋,民心百倍,多执数少,卒乃不怠。
作士不休,不能禁御,遂属之城,以御云梯之法应之。凡待烟冲、云梯、临之法,必应城以御之,曰不足,则以木椁之。左百步,右百步,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汤以济之。选厉锐卒,慎无使顾,审赏行罚,以静为故,从之以急,无使生虑。恚■高愤,民心百倍,多执数赏,卒乃不怠。冲、临、梯皆以冲冲之。
渠长丈五尺,其埋者三尺,矢长丈二尺。渠广丈六尺,其弟丈二尺,渠之垂者四尺。树渠无傅叶五寸,梯渠十丈一梯,渠、荅大数,里二百五十八,渠、荅百二十九。诸外道可要塞以难寇,其甚害者为筑三亭,亭三隅,织女之,令能相救。诸距阜、山林、沟渎、丘陵、阡陌、郭门若阎术,可要塞及为微职,可以迹知往来者少多即所伏藏之处。
葆民,先举城中官府、民宅、室署,大小调处,葆者或欲从兄弟、知识者许之。外宅粟米、畜产、财物诸可以佐城者,送入城中,事即急,则使积门内。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钧其分职,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备;强弱有数,天下事具矣。
筑邮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令侍杀。为辟梯,梯两臂,长三尺,连门三尺,报以绳连之。椠再杂,为县梁。聋灶,亭一鼓。寇烽、惊烽、乱烽,传火以次应之,至主国止,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烽火以举,辄五鼓传,又以火属之,言寇所从来者少多,旦弇还去来属次,烽勿罢。望见寇,举一烽;入境,举二烽;射妻,举三烽一蓝;郭会,举四烽二蓝;城会,举五烽五蓝;夜以火,如此数。守烽者事急。
候无过五十,寇至叶,随去之,唯弇逮。日暮出之,令皆为微职。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迹,平明而迹,无,迹各立其表,下城之应。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内外,立旗帜,卒半在内,令多少无可知。即有惊,举孔表,见寇,举牧表。城上以麾指之,斥步鼓整旗,旗以备战从麾所指。田者男子以战备从斥,女子亟走入。即见放,到,传到城止。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守数令骑若吏行旁视,有以知为所为。其曹一鼓。望见寇,鼓,传到城止。
斗食,终岁三十六石;参食,终岁二十四石;四食,终岁十八石;五食,终岁十四石四斗;六食,终岁十二石。斗食食五升,参食食参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时,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于九十日之约矣。
寇近,亟收诸杂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先举县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即急先发。寇薄,发屋,伐木,虽有请谒,勿听。入柴,勿积鱼鳞簪,当队,令易取也。材木不能尽入者,燔之,无令寇得用之。积木,各以长短、大小、恶美形相从。城四面外各积其内,
诸木大者皆以为关鼻,乃积聚之。
城守,司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质在主所,乃可以坚守。署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县候面一,亭尉、次司空、亭一人。吏侍守所者财足廉信,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宫中者,乃得为侍吏。诸吏必有质,乃得任事。守大门者二人,夹门而立,令行者趣其外。各四戟,夹门立,而其人坐其下。吏日五阅之,上逋者名。
池外廉有要有害,必为疑人,令往来行夜者射之,谋其疏者。墙外水中为竹箭,箭尺广二步,箭下于水五寸,杂长短,前外廉三行,外外乡,内亦内乡。三十步一弩庐,庐广十尺,袤丈二尺。
队有急,极发其近者往佐,其次袭其处。
守节:出入使,主节必疏书,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须其还报以剑验之。节出:使所出门者,辄言节出时操者名。
百步一队。
閤通守舍,相错穿室。治复道,为筑墉,墉善其上。
取疏: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岁不为。常令边县豫种畜芫、芸、乌喙、袾叶,外宅沟井可填塞,不可,置此其中安则示以危,危示以安。
寇至,诸门户令皆凿而类窍之,各为二类,一凿而属绳,绳长四尺,大如指。寇至,先杀牛、羊、鸡、狗、乌、雁,收其皮革、筋、角、脂、脑、羽。彘皆剥之。吏橝桐■,为铁錍,厚简为衡枉。事急,卒不可远,令掘外宅林。谋多少,若治城□为击,三隅之。重五斤已上,诸林木,渥水中,无过一茷。涂茅屋若积薪者,厚五寸已上。吏各举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备者上。
有谗人,有利人,有恶人,有善人,有长人,有谋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内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门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应名乃内之。民相恶若议吏,吏所解,皆札书藏之,以须告之至以参验之。睨者小五尺,不可卒者,为署吏,令给事官府若舍。
蔺石、厉矢诸材器用皆谨部,各有积分数。为解车以枱,城矣以轺车,轮轱广十尺,辕长丈,为三辐,广三尺。为板箱,长与辕等,高四尺,善盖上治,令可载矢。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城小人众,二不守也;人众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远,四不守也;畜积在外,富人在虚,五不守也。率万家而城方三里。
注释
(1)《杂守》是墨子研究城池防守战术的篇章之一。主要说明前文所述各种具体防守战术之外的其它方法和注意事项。比较复杂,但也具有综论性质。
(2)“坽”应作“坽”。
(3)“民”前疑脱一“吾”字。
(4)
(5)同
(6)“坽”应作“坽”;“政”应作“攻”。
(7)“城”应作“攻”。
(8)“不至城”前疑脱“害”。
(9)“兰”应作“蔺”。
(10)“少”应作“赏”。
(11)“士”应作“土”。
(12)“烟”应作“堙”。
(13)“应”应作“广”。
(14)“炭”应作“灰”。
(15)“恚”应作“恙”;“■”应作“恿”。
(16)“矢”应伯“夫”。
(17)“弟”应作“梯”。
(18)“叶”应作“堞”。
(19)“二百五十八”后脱一“步”字。
(20)“侍”应作“倚”。
(21)“门”应作“版”。
(22)“椠”应作“堑”。
(23)“聋”应作“垄”。
(24)“旦”应作“毋”;“还”应作“逮”。
(25)“叶”应作“堞”。
(26)“唯”应作“无”。
(27)“无”前疑脱“迹者”;“无”后疑脱“下里三人”。
(28)“迹”衍误在此。
(29)“下城”应作“城上”;“之应”应作“应之”。
(30)“孔”应作“外”。
(31)“牧”应作“次表”。
(32)“旗”衍误在此;“备战”应为“战备”。
(33)“放”应作“冠”。
(34)“到”应作“鼓”。
(35)“为”应作“其”。
(36)“杂”应作“离”。
(37)“谋”应作“诛”。
(38)“剑”应作“参”。
(39)“芸”应作“芒”。
(40)“袾”应作“椒”。
(41)“乌”应作“凫”。
(42)“橝”应作“粟”。
(43)“枉”应作“柱”。
(44)“谋”应作“课”。
(45)“林”应作“材”。
(46)“告”字后脱一“者”字。
(47)“解”应作“轺”。
(48)“城矣”应作“盛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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