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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常见文言文虚词用法

文言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高中语文常见文言文虚词用法

  (一)用作连词。

  1、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如:“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相当于“而且”,“又”。

  2、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学而时习之”。

  3、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温故而知新。

  4、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5、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

  例如:《少年中国说》:“使举国之少年而果为少年也” [译]:“假使全国的青年人如果真的都成为有为的青年”。

  6、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①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劝学》)

  7、表示因果关系:

  ①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②表恶其能而不用也(《赤壁之战》)

  8、表示目的关系:

  ①缦立远视,而望幸焉(《阿房宫赋》)

  ②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鸿门宴》)

  (二)通“尔”,用作代词,第二人称,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①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促织》)

  ②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项脊轩志》)(三)通“如”:好像,如同。

  ①军惊而坏都舍。(《察今》)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而后】才,方才。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而况】即“何况”,用反问的语气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

  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而况石乎!

  【既而】不久,一会儿。

  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五人墓碑记》)

  【之】

  1.用作代词: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①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3、用作动词,可译为“到”,“去”,“往”。如:已而之细柳军。

  【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例如: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 “的”。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二)表示假设关系。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三)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可译为"可是""却";"虽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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