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祠记》是一篇阐明作者“致良知”的观点的论文。是一篇阐明作者“致良知”的观点的论文。全文从宣君修缮象祠写起,作者连着用了两个“胡然乎”的质疑句子带动了全文。在正面论证“致良知”这一中心内容时,作者采取了层层深入、水到渠成的手法。他首先指出,人们之所以为象立祠,是为了纪念舜,即所谓“爱屋及乌”之意,然后具体到舜是如何感化象的。
【原文】
象祠记①
作者:王守仁
灵博之山②,有象祠焉。其下诸苗夷之居者③,咸神而祠之。宣尉安君④,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祠屋⑤,而请记于予。予曰:“毁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⑥,盖莫知其原,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⑦,皆尊奉而禋祀焉⑧,举而不敢废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唐之人盖尝毁之⑨。象之道,以为子则不孝,以为弟则傲。斥于唐,而犹存于今;坏于有鼻,而犹盛于兹土也,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祠者为舜,非为象也。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不然,古之骜桀者岂少哉?而象之祠独延于世。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
象之不仁,盖其始焉耳,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书》不云乎:“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瞽瞍亦允若”⑩。则已化而为慈父。象犹不弟,不可以为谐。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底于奸,则必入于善。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周也。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诸侯之卿,命于天子,盖《周官》之制,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
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然则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之诸苗奉之也,承象之终也。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始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
【注释】
①象祠:象的祠庙。象,人名,传说中虞舜的弟弟。
②灵博山:二座山的名称,即灵鹫山和博南山。均在云南省境内。
③苗夷:即苗族。中国古代对四方少数民族泛称夷。
④宣尉:即宣慰使,官名。元代始置,掌军民事务。明代在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仍设此职,以土夫世袭,为土官最高职衔。安君,其人不详。
⑤新:动词,意却加以修整,使之如新。
⑥肇:创建。
⑦曾、高:曾祖、高祖。
⑧禋(yin)祀:泛指祭祀。禋,古代祭天的一种仪式。
⑨有鼻:古地名,在今湖南道县境内。相传舜封象于此。象死后,当地人为他建了祠庙。唐代元和年间,道州刺史薛伯高将象祠拆毁。
⑩瞽瞍(gǔ sǒu):舜父名。④底:通“抵”,到。
【译文】
灵鹫山和博南山有象的祠庙。那山下住着的许多苗民,都把他当作神祭祀。宣尉使安君,顺应苗民的请求,把祠庙的房屋重新修整,同时请我做一篇记。我说:“是拆毁它呢,还是重新修整它呢?”宣慰使说:“是重新修整它。”我说:“重新修整它,是什么道理呢?”宣慰使说:“这座祠庙的创建,大概没有人知道它的起源了。然而我们居住在这里的苗民,从我的父亲、祖父,一直追溯到曾祖父、高祖父以前,都是尊敬信奉,并诚心祭祀,不敢荒废呢。”
我说:“为什么这样呢?有鼻那地方的象祠,唐朝人曾经把它毁掉了。象的为人,作为儿子就不孝,作为弟弟就傲慢。对象的祭祀,在唐朝就受斥责,可是还存留到现在;他的祠庙在有鼻被拆毁,可是在这里却还兴旺。为什么这样呢?”我懂得了!君子爱这个人,便推广到爱他屋上的乌鸦,更何况是对于圣人的弟弟呢!既然这样,那么兴建祠庙是为了舜,不是为了象啊!我猜想象的死去,大概是在舜用干舞羽舞感化了苗族之后么?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古代凶暴乖戾的人难道还少吗?可是象的祠庙却独独能传到今世。我从这里能够看到舜的品德的高尚,进入人心的深度,和德泽流传的辽远长久。象的凶暴,在开始是这样的,又怎见得他后来不被舜感化呢?瞽瞍也能听从,那么他已经被舜感化成为慈祥的父亲了;如果象还不尊敬兄长,就不能够说是全家和睦了。他上进向善,就不至于仍是恶;不走上邪路,就说明一定会向善。象已经被舜感化了,确实是这样啊!孟子说:“天子派官吏治理他的国家,象不能有所作为呢!”这大概是舜爱象爱得深,并且考虑得仔细,所以用来扶持辅导他的办法就很周到呢。从这里能够看到象被舜感化了,所以能够任用贤人,安稳地保有他的位子,把恩泽施给百姓,因此死了以后,人们怀念他啊。诸侯的卿,由天子任命,是周代的制度;这也许是仿效舜封象的办法吧!我因此有理由相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天下没有不能够感化的人。既然这样,那么唐朝人拆毁象的祠庙,是根据象开始的行为;现在苗民祭祀他,是信奉象后来的表现。
这个意义,我将把它向世上讲明。使人们知道:人的不善良,即使跟象一样,还能够改正;君子修养自己的品德,到了极点,即使别人跟象一样凶暴,也还能够感化他呢。
【解析】
本文为王守仁被贬为贵州龙场驿丞时所作。象祠,为纪念虞舜的同父异母弟象而修建的祠堂。根据古代传说,象在其母怂恿下,曾多次谋害舜,皆未得逞。其后,象被舜所感化。舜即位后,封象为有鼻国国君(其领地在今湖南道县北)。在传统观念中,象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唐代时,道州刺史就曾毁掉当地的象祠。不过,王守仁认为“天下无不可化之人”,象之所以最后受到感化,正说明舜的伟大,从而说明君子修德的重要性。这也是作者一贯倡导的“致良知”的具体例证。
这又是一篇阐明作者“致良知”的观点的`论文。全文从宣君修缮象祠写起,作者连着用了两个“胡然乎”的质疑句子带动了全文。在正面论证“致良知”这一中心内容时,作者采取了层层深入、水到渠成的手法。他首先指出,人们之所以为象立祠,是为了纪念舜,即所谓“爱屋及乌”之意,然后具体到舜是如何感化象的。(关于象在早年是如何的“不善”,在古代是人人熟知的,所以作者不再列举。)这就很自然地得出了第四段结尾中所说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的结论。
王1阳明的文章比较通俗明快,这是为了宣扬他的哲学思想的需要。同时,为了触类旁通,他惯于在行文时多举例证。例如,在这篇短文中,他援引的古书就有《书经》《孟子》;还用“管蔡不免”的史实反衬舜的感化之功。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还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
【题解】
象祠是祀奉傲象的寺庙。象,传说是虞舜的同父异母兄弟,初时不仁,多次设计害舜欲夺其位,舜不予计较,常以德感化。尧禅让于舜以后,舜封象为“有庳”(今湖南道县)国君。象终于在舜帝仁德的感化下弃恶从善,勤于政务,泽加于民,死后人民怀念他而立庙供奉。
【作者介绍】
王守仁(1472年-1529年),幼名云,字伯安,号阳1明,谥文成,人称王1阳1明。汉族,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绍兴府余姚县(今浙江省余姚市)人。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书法家、哲学家和军事家,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因平定宸濠之乱等军功而被封为新建伯,隆庆年间追封侯爵。王守仁是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非但精通儒、释、道三教,而且能够统军征战,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全能大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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