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记忆力明显强于同龄孩子,而记忆力在这么大的孩子学习方面,是占很重要的地位的。翩翩已经上学,除了学习很轻松外,她可以完整地记叙在学校发生的大事小情。而忘事忘作业之类,往往是初入学孩子最令人烦恼的事情。
第二,迷恋有节奏的东西,翩翩没有音乐天份,唱歌荒腔走板,但节奏感很强,后来学了钢琴,这让老师印象深刻。
第三,对文言有领悟力。也是偶然,我在看《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翩翩问我在看干什么,也抓过去看了几行,并很顺畅地念了出来,我有点惊讶她念得如此流利,我让她解释,因为这个版本的注释夹在正文当中,所以她连看带猜,居然也解释得差不多。当然也有笑话,她把“虢叔死焉,他邑唯命”,译成“虢叔死在那里,他(指共叔段)去了也会没命的。”让我笑了好半天。不过,她把这段对初中生也有一定难度的古文念诵了几遍,就基本背下来了。我仔细想,这份颖悟一定与她二到四岁时背唐诗大有关系。小时背的唐诗,六岁的翩翩已忘了大半,但影响仍在。就如一个孩子婴幼儿时期在英美国家,后来回来把原住国的语言都忘掉了,改说中文,但他大起来学英文仍有一种天然的熟悉,比别人学得快而好。
所以,用让孩子有兴趣的方式,给孩子一些古诗的熏陶,是有意义的事。事实上,就是不说其他意义,中国的古诗词对音律的讲究到了过分的地步,比之现在一些胡编的儿歌的音韵节奏不知要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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