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庄公·庄公二十二年原文及翻译
庄公·庄公二十二年
作者:左丘明
【经】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癸丑,葬我小君文姜。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夏五月。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冬,公如齐纳币。
【传】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
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着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成,成子得政。
文言文翻译:
二十二年春季,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太子御寇。陈国的敬仲和颛孙逃亡到齐国。颛孙又从齐国逃亡到鲁国来。
齐桓公想任命敬仲做卿,他辞谢说:“寄居在外的小臣如果有幸获得宽恕,能在宽厚的政治之下,赦免我的缺乏教训,而得以免除罪过,放下恐惧,这是君王的恩惠。我所得的已经很多了,哪里敢接受这样的高位而很快地招来官员们的指责?谨昧死上告。《诗》说:‘高高的车子,招呼我用的是弓。
难道我不想前去?怕的是我的友朋。’”齐桓公就让他担任了工正官。
敬仲招待齐桓公饮酒,桓公很高兴。天晚了,桓公说:“点上烛继续喝酒。”敬仲辞谢说:“臣只知道白天招待君主,不知道晚上陪饮。不敢遵命。”
君子说:“酒用来完成礼仪,不能没有节制,这是义;由于和国君饮酒完成了礼仪,不使他过度,这是仁。”
当初,懿氏要把女儿嫁给敬仲而占卜吉凶。他的妻子占卜,说:“吉利。这叫做‘凤凰飞翔,唱和的声音嘹亮。妫氏的后代,养育于齐姜。第五代就要昌盛,官位和正卿一样。第八代以后,没有人可以和他争强。’”
陈厉公是蔡国女人所生,所以蔡国人杀了五父而立他为君,生了敬仲。
在敬仲年幼的时候,有一个成周的太史用《周易》去见陈厉公,陈厉公让他占筮,占得的《观》卦变成《否》卦。周太史说:“这就叫做‘出聘观光,利于作上宾于君王’。这个人恐怕要代替陈而享有国家了吧!但不在这里,而在别国,不在这个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孙。光,是从另外地方照耀而来的。《坤》是土,《巽》是风,《乾》是天。风起于天而行于土上,这就是山。有了山上的物产,又有天光照射,这就居于地土上,所以说‘出聘观光,利于作上宾于君王’,庭中陈列的礼物上百件,另外进奉束帛玉璧,天上地下美好的东西都具备了,所以说‘利于作上宾于君王’。还有等着观看,所以说他的昌盛在于后代吧!风行走最后落在土地上,所以说他的昌盛在于别国吧!如果在别国,必定是姜姓之国。姜是太岳的后代。山岳高大可以与天相配。但事物不可能两者一样大,陈国衰亡,这个氏族就要昌盛吧!”
等到陈国第一次灭亡,陈桓子才在齐国有强大的势力,后来楚国再次灭亡陈国,陈成子取得了齐国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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