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遇诗三十八首·其四》作品介绍
《感遇诗三十八首·其四》的作者是陈子昂,被选入《全唐诗》的第83卷。
《感遇诗三十八首·其四》原文
感遇诗三十八首·其四
作者:唐·陈子昂
乐羊为魏将,食子殉军功。
骨肉且相薄,他人安得忠。
吾闻中山相,乃属放麑翁。
孤兽犹不忍,况以奉君终。
《感遇诗三十八首·其四》注释
①乐羊:战国时魏将。魏文侯命乐羊伐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于幕下而食之。文侯谓堵师赞曰:“乐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对曰:“其子而食之,且谁不食?”乐羊归,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见《韩非子·说林上》。
②左思《咏史》:“骨肉还相薄。”李善注:“薄,轻鄙之也。”
③属:托付。麑:小鹿。《韩非子·说林上》载,鲁大夫孟孙出猎,得麑,使秦西巴持之归。母鹿随之而啼,秦西巴不忍而放之。孟孙归而求麑,不得,怒而逐秦西巴。居三月,复召以为子傅,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据此,则托子于“放麑翁”者,乃孟孙而非“中山相”也。子昂用事误。
《感遇诗三十八首·其四》赏析
这首诗关系到两个历史人物,乐羊和秦西巴。乐羊是魏国的将军。魏文侯命他率兵攻中山,中山君逮捕了乐羊的儿子,把他杀死后,煮成肉羹,派人送给乐羊。乐羊为了表示忠于魏文侯,就吃下了这碗肉羹。魏文侯虽然重赏他的军功,但是怀疑他心地残忍,毫无父子骨肉之情。秦西巴是中山君的侍从,中山君孟孙出郊狩猎,得到一只小鹿(麂),分付秦西巴牵回去。小鹿的母亲一路跟着悲鸣不已,秦西巴心中不忍,就把小鹿放走。孟孙以为秦西巴是个忠厚慈善的人,任命他为太子太傅,教导太子。
陈子昂用这两个故事,每一事概括为四句,作了对比。乐羊为贪立军功,骨肉之情薄到如此,这样的人,对别人岂有忠心呢?而中山国的傅相,却是一个不奉君命,自作主张,释放一只孤兽的秦西巴。
陈子昂为什么忽然想到这两个历史故事,做一首诗来批判乐羊,赞美秦西巴呢?陈沆笺释说:这首诗是讽刺武则天的。武则天为了篡政夺权,杀了许多唐朝的宗室,甚至杀了太子宏、太子贤、皇孙重润。影响到满朝文武大臣,为了表示忠君,自以为大义灭亲。例如大臣崔宣礼犯了罪,武刚天想赦免他,而崔宣礼的外甥霍献可却坚决要求判处崔宣礼以死刑。这种残忍奸伪的政治风气,使陈子昂十分愤慨,写了这首诗,表面上是咏史,实质是讽谕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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