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郑燮,号板桥,清乾隆元年进士,以画竹,兰为长。曾任范县令,爱民如子。室无贿赂,案无留牍。公之余辄与文士畅饮咏诗,至有忘其为长吏者。迁潍县,值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济,或阻之,燮曰:“此何时,若辗转申报,民岂得活乎?上有谴,我任之。”即发谷与民,活万余人。去任之日,父老沿途送之。
注释:
①谴:谴责,责备。②任:承担责任。
翻译:
郑燮,号是板桥先生,清朝乾隆元年科举得中进士。擅长画竹和兰花,当时的人们称他为扬州八怪之一。曾经在范县作县令,爱护百姓就象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其实可以直接说爱民如子)。为官清廉,不受贿赂,兢兢业业,案件处理的很快,没有积压。郑公空闲的时间经常和文人们喝酒颂诗,文人们经常忘记他是一县的长官。后来调任到潍县作官,恰逢荒年,百姓饥饿的吃人。郑燮开官仓放粮赈济灾民,有人阻止。郑燮说:“都到什么时候了,要是向上申报,辗转往复,百姓怎么活命?要是上边降罪,我一力承担。”于是开官仓赈济灾民,上万人得以活命。任命到期的时候,潍县的百姓沿路相送,百姓对其的爱戴可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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