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仁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所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已。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权智,百端补治,幸而得免,所损已多,不若初不为之为愈也。司马子徽《坐忘论》云:“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此天下之要言。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简而见功多,无如此言者。人能思之,岂复有悔吝耶?
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事兄,与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然后为能尽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未尽也。故,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岂有二理哉?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既不能免,便就其间求其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为民害,其益多矣。
【译文】
当官的法则不过如下三点:清廉、谨慎、勤勉。知道了这三要素,就知道怎样持身立世。但世上当官之人,面对钱财,处理事务时,不能自我克制,常常自以为不一定败露出来。存这种侥幸念头,就会什么事也敢去做。然而虽常常做事失败,却无法控制自己不去做。因此明正心志,处理事务,从一开始就要自励自警,这是不能不注意的。如不是这样,而是耍弄权术智谋,千方百计补漏救拙,虽侥幸免于灾难,损失却很大。不如自始即不为之,也就无须补救了。唐人司马承祯先生在《坐忘论》中说:“与其在最后弄巧补救,不如当初老实守规。”这是当官者处理事务的基本法则。费力少而见功多,没有比说这句话更精彩的人了。人能临事而深思熟虑,就不会事后后悔不迭了。
侍奉君王如服侍父亲,侍奉长官如听命兄长;对待同事要像对待亲人一样和善,对待下级要像对待官仆一般友好;对待平民百姓要像对待妻子一般相爱;处理官场事务要如料理家事一样;这样,才能尽我的心力。只要有丝毫不足,就是我没有全力以赴,一心一意。所以,侍奉父母孝顺,就能对君王尽忠;对待兄长恭敬,就能对长官服从;治理家庭有方,就能胜任官职。家事、政事、不是同一道理么?
当官做事,要推已及人,常替别人着想。如征收税赋之类事项,既然必须照章办事,不能避免,在具体执行时,就要尽力减轻人民负担,不要让其成为人民的灾难。这样所得益处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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