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鲁问》的原文翻译
《墨子·鲁问》
鲁阳文君将攻郑,子墨子闻而止之,谓阳文君曰:“今使鲁四境之内,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杀其人民,取其牛马、狗豕、布帛、米粟、货财,则何若?”鲁阳文君曰:“鲁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夺之货财,则寡人必将厚罚之。”子墨子曰:“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犹君之有四境之内也。今举兵将以攻郑,天诛其不至乎?”鲁阳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郑也?我攻郑,顺于天之志。郑人三世杀其父①,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我将助天诛也。”子墨子曰:“郑人三世杀其父,而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天诛足矣。今又举兵,将以攻郑,曰吾攻郑也,顺于天之志。譬有人于此,其子强梁不材,故其父笞之,其邻家之父,举木而击之,曰:吾击之也,顺于其父之志。则岂不悖哉!”
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攻其邻国,杀其民人,取其牛马、粟米、货财,则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今贼人也,亦攻其邻家,杀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粮、衣裘,亦书之竹帛,以为铭于席豆,以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其可乎?”鲁阳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观之,则天下之所谓可者,未必然也。”
子墨子为鲁阳文君曰:“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今有人于此,窃一犬一彘,则谓之不仁,窃一国一都,则以为义。譬犹小视白谓之白,大视白则谓之黑。是故世俗之君子,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此若言之谓也。”
鲁阳文君语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哉?”子墨子曰:“虽中国之俗,亦犹是也。杀其父而赏其子,何以异食其子而赏其父者哉?苟不用仁义,何以非夷人食其子也?”
(选自《墨子·鲁问》)
【注】①三世:数代,言其多。②强梁:凶暴,强横。③为:通“谓”。
文言参考译文
鲁阳文君将要攻打郑国,墨子听到了就阻止他,对鲁阳文君说:“现在让鲁四境之内的大都攻打小都,大家族攻打小家族,杀害人民,掠取牛、马、狗、猪、布、帛、米、粟、货、财,那怎么办?”鲁阳文君说:“鲁四境之内都是我的臣民。现在大都攻打小都,大家族攻打小家族,掠夺他们的货、财,那么我将重重惩罚攻打的人。”墨子说:“上天兼有天下,也就象您具有鲁四境之内一样。现在您发动军队攻打郑国,上天的诛伐难道就不会到来吗?”鲁阳文君说:“先生为什么阻止我进攻郑国呢?我进攻郑国,是顺应了上天的意志。郑国人数代残杀他们的君主,上天降给他们惩罚,使三年不顺利。我将要帮助上天加以诛伐。”墨子说:“郑国人数代残杀他们的君主,上天已经给了惩罚,使它三年不顺利,上天的诛伐已经够了!现在您又举兵将要攻打郑国,说:‘我进攻郑国,是顺应上天的意志。’好比这里有一个人,他的儿子凶暴、强横,不成器,所以他父亲鞭打他。邻居家的.父亲,也举起木棒击打他,说:‘我打他,是顺应了他父亲的意志。’这难道还不荒谬吗!”是!
墨子对鲁阳文君说:“进攻邻国,杀害它的人民,掠取它的牛、马、粟、米、货、财,把这些事书写在竹、帛上,镂刻在金、石上,铭记在钟、鼎上,传给后世子孙,说:‘战果没有人比我多!’现在卑贱的人,也进攻他的邻家,杀害邻家的人口,掠取邻家的狗、猪、食、粮、衣服、被子,也书写在竹、帛上,铭记在席子、食器上,传给后世子孙,说:‘战果没有人比我多!’难道可以吗?”鲁阳文君说:“对。我用您的言论观察,那么天下人所说的可以的事,就不一定正确了。”
墨子对鲁阳文君说:“世俗的君子,知道小事却不知道大事。现在这里有一个人,假如偷了人家的一只狗一只猪,就被称作不仁;如果窃取了一个国家一个都城,就被称作义。这就如同看一小点白说是白,看一大片白则说是黑。因此,世俗的君子只知道小事却不知道大事的情况,如同这句话所讲的。”
鲁阳文君告诉墨子说:“楚国的南面有一个吃人的国家,名叫‘桥’,在这个国家里,长子出生了,就被杀死吃掉,叫做‘宜弟’。味美就献给国君,国君喜欢了就奖赏他的父亲。这难道不是恶俗吗?”墨子说:“即使中国的风俗也象这样,父亲因攻战而死,就奖赏他的儿子,这与吃儿子奖赏他的父亲有何不同呢?如果不实行仁义,凭什么去指责夷人吃他们的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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