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承租方向出租方租赁办公用房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号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见附一、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上述房屋面积共(建筑面积/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房屋承租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甲方给予乙方_____天装修期,自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免收租金。
第四条 房屋租金为元天/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小写:¥______元)。该租金含 费用
第五条 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注:水、电、暖气、空调等应约定费用计算标准、水电表的提供、由谁安装等)
第六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上述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租金交纳方式:年租金分两次以支票形式支付。每次支付六个月的租金,先付后用。
1、首期租金在承租房屋交付后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2、以后各期租金在每六个月后,甲方通知乙方的______日内支付;
3、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出具正规房屋租赁税务专用发票或税务部门认可的专用发票。
第八条 承租房屋的修缮管理:
1、甲方保证乙方所承租的房屋正常使用,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着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予以赔偿;
2、承租房屋如出现质量或其他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时起24小时内给予维修,如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甲方负担,由乙方从下期应缴纳的房租中扣除;
3、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设备,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维修中如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无理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需对承租房屋原建筑物的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进行改造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协助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臵。作为乙方广告位臵,使用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本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及时提供水、电、空调、取暖、消防及其他公共设施供乙方使用,并保证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本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3、保证承租房屋公共地方的清洁卫生;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干扰乙方对承租房屋的正常使用;
5、甲方不能擅自提前解约,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及大楼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物业管理公约,遵守管理制度;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乙方不得将该承租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者使用;
4、乙方不能擅自提前解约,如因特殊原因不履行本合同,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乙方仍需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本合同所述房屋为甲方所有,并有合法出租权。若本合同所述房屋发生产权、出租权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名誉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由于甲方原因至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内返还乙方已交而未到期的租金,并按照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的,应按实际投入装修费用分________年平均折旧,甲方扣除折旧费后,按装修资产剩余价值赔偿给乙方;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1、2项规定超过5个工作日的,应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无故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期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又未能得到甲方同意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拖欠款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用途或将房屋转租、转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未按期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详尽之处,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房屋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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