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土地整理项目是我县向上级积极争取的国家级投资项目,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项目给予了高度得视。此次土地整理项目开标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洛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招投标暂行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县国土资源局对此次会议进行了精心准备,所编制的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以及招标、投标方案均经过市土地开发中心审查并报市局批准,严格执行了土地开发整理“五项制度”中的招标投标制。投标单位报送的投标文件,都符合规定要求,并经过县监察局、公正处有关人员查验,述标前,又经本人验封后拆封;评标工作有序、严谨、客观、公正。
我认为,此次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程序合法,开标会纪律严肃,评标工作公正、公平、科学严谨,中标单位的确定公开、透明,对此次招标、开标工作,我表示满意,预祝土地整理项目开标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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