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XX协会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邮编:xxx 电话:xxx
传真:xxx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事业,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内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在此自愿向乙方捐赠 ,用于 。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签约之日起 日内,负责将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移交于乙方。
2、甲方捐赠如需分期分批完成的,甲方应在其所承诺的每次捐赠移交期限届满前五日内将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移交于乙方。
3、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开展的与所捐赠项目有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并可以对每期社会公益活动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
4、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可就相关工作的改进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有权就所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相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额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给予有关协助。
6、甲方因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捐赠款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7、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捐赠义务为不可撤消之义务,甲方应在其承诺的数额及期限内向乙方移交相关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甲方如无法依约移交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其移交义务的除外)又不向乙方及时通报无法移交的客观原因的,甲方应承担该捐赠义务20%的违约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gongwen/zengyuhetong/3004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