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严以用权”学习总结一: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个关键,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可以说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严以修身、严于律己,主要还是为了用好权,为了让领导干部自觉做到规范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一、准确把握“严以用权”的内涵和本质严以用权,首先要从思想认识上准确把握严以用权的内涵和本质。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以用权”,必将走上错误的道路,甚至是万劫不复。正如网上流传的一句话:用权任性一阵子,必将害苦一家子;人生辛苦一辈子,最终一无所有进笼子。二、严格摆正“严以用权”的正确方向严以用权,并不是禁锢权力的正确行使,领导干部不能因为用权标准严格了,就产生了为官不易、甚至是为官不为的懒政现象,而应该正确用权,奋发有为。
第一,要秉公用权。正确处理权力的公与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把握好公与私的界限,坚持克己奉公、秉公用权、公私分明,才能把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第二,要民主用权。领导干部作为决策者,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任何方面都熟悉、都了解、都精通,做到万事周全。实践证明,很多领导干部出事,就出在不按民主集中制办事上。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必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正确集中,这对领导干部而言,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和党性修养的体现。第三,要依法用权。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
“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执法,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在不断强化法律意识的过程中,用法律建立秩序、规范秩序、完善秩序、整顿秩序。只有依法办事,守好法律这个底线,才算是把权力关进了笼子里,才能让权力造福人民。严以用权,光有干部个人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还不够,还要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保障。选人用人有极强的示范导向作用,影响着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环境。
基层干部“严以用权”学习总结二:
如何将严以用权落实到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各个环节?日前,淮阳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用自身实际行动树立了廉洁公正监督人的良好形象。
坚持奉公为民,做廉洁守纪的带头人。一是有社会责任感。以坚守纪检监察事业为己任,放眼长远谋发展,勇于开拓搞创新,勇于担当大责任,在奉公为民的实践中彰显本色,逐步成长。二是将民之所求、民之所需、民之所要与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从务实为民、服务为民出发,谋求纪检监察机关事业发展,做到执纪执规者更应守纪守规。三是把好的想法付诸实践,在实践中探索检验与总结,用自身廉洁守法的实际行动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
恪守党纪国法,做遵纪守规的监督人。端了党的.碗就得让党管。每一名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用党章规范言行,用入党誓词约束自我,履行党员义务,做到思想先行。一是树立依法办事理念,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凡事按照规定办理,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二是身先士卒,以纪规为准绳,不断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管理科学有效,做守纪尊规的模范。三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落实政策雷厉风行,执行政策不打折扣,立规矩树新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每名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
坚持一身正气,做执纪问责的把关人。党员干部坚定党性修养,站在勤政务实为民高度干好本职工作。一是坚守党性观念,对发生在身边的错误言行和观点,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纠正错误认知,做到防微杜渐。二是勇于同违纪违规人员作斗争,不向个别人员及利益集团屈服,不向邪恶势力低头,不与歪风邪气同流合污。三是争取团结绝大多数,除恶扬善,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弘扬崇德向善的清风正气。
坚持干净清廉,做公正守纪的形象人。树立公平公正的正面形象,党员干部始终奉行“奉公莫怨贫、为民不求名”,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脚踏实地,执着前行。一是干为先,在创业中积累经验,在克服困难中增长见识,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二是保持清醒头脑,抵制诱惑和侵蚀,勤奋学习,做让百姓信赖、让百姓放心的纪检监察人。三是用“清白”二字打底,“公廉”二字正己,筑牢自身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练就一身拒腐防变的“钢筋铁骨”。
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之梦说:“我们这样做就是要把奉公守法铭刻于心,用党纪国法规矩言行。坚持严以用权为社会,严以用权谋发展,严以用权守正道,严以用权驱邪恶,严以用权为人民,以廉洁公正打造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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