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12月4日是全国xx个宪法日,也是重要的普法宣传日。早晨在上班的路上,你可以看到XX县城主街道两旁挂满了红色宣传标语,各企事业单位、商贩门口led都打出了宪法日宣传内容,市民广场大屏幕全天播放宪法日宣传图片等,县司法局、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早早来到县城主要街道,拉横幅、摆桌椅,整理宣传资料,设立专门的法律咨询服务台,同时县司法局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的咨询需求,特意安排了濮东律师事务所两名资深律师,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普法书籍2300多本,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内容涉及邻里纠纷、抚养关系、离婚诉讼、债权纠纷,生活困难救助、法律援助申请等问题。
前来咨询的群众说,首个“国家宪法日”,举办如此“接地气”的宣传活动,不仅可以让法律走进生活,还能使百姓从中学到一些和日常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很有意义。
此次宣传活动对于宣传宪法权威,加强群众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居民群众实现诉讼权利,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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