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八(2)班的苏文慧,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是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而我们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却很淡薄。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但不是保护违法犯罪的!我们在报纸、电视上会看到很多案例,一些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任意妄为,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00年7月,哈尔滨市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同桌被重物打伤,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一件区区小事,残害了一个少年的生命,毁了另一个少年的前程。人们不禁要问,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问题的答案在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有一个小学生,他去北京旅游,在很多名胜古迹上用刀刻下自己的名字,他自己觉得很了不起,没有白来一趟。结果受到长城管理委员会的罚款处理。一开始他还不服气,其实他的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因此,同学们要从这个案例吸取教训,要学法用法,外出游玩要爱护文物古迹。
或许有的同学会说,我并不会那样去违法犯罪呀,但是有少数同学还是没有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比如,有的同学没有做到诚实守信,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作业,经不起表扬,也经不起批评,不能很好地团结同学,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等等。当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我们了解了这部法律后,就可以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不仅要求我们自己要遵纪守法,也要求了我们要适当的制止违法事情的发生。比如:在看到同学吵架甚至打架时,你应该及时劝阻并及时告诉师长;比如:在爸爸喝了酒后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比如告诉司机先生要注意车速,不能闯红灯。刘备曾经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叫告诉我不要忽视身边的小事。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同学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衷心希望同学们不仅成为有文化、有知识的栋梁之材,而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举起生命的盾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健康、茁壮地成长!
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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