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安排我述职,既是人大常委会对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鞭策,又是一次我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极好机会,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恳请各位领导指出我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以便我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履行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是2001年12月担任县文化旅游局局长职务的。两年多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局领导班子和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我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干事,圆满完成了本职岗位上的工作任务,促进了文化旅游名县的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深入调研,理清思路
走上文化旅游工作岗位前,由于自己多年在乡镇工作,对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情况了解不多,知之甚少。上任后,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自己深感责任重大,唯恐有负组织、领导和人民的重托。如何尽快完成由乡镇工作到部门工作的转化,如何使自己出色的干好这一岗位上的工作、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如何实现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新跨越,成为摆在自己面前的首要课题。为了尽快进入角色,我从调查研究、熟悉情况入手,深入基层,吃透情况,摸清家底,掌握第一手材料。一是深入系统12个单位和两个业务相近的市管单位进行座谈走访,与单位领导、一般职工、离退休干部分别交谈,了解单位工作、领导班子状况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二是深入全县14个乡镇,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文化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出路;三是深入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明查暗访,掌握全县文化市场的总量、结构及现状。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了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准了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要害,并集思广益,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就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突破、抓好四项工作,即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名县建设这个中心,突出繁荣文化、多出精品和旅游宣传开发、多出效益两个重点;实现重点项目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和特色旅游开发“三个突破”,抓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广播电视节目质量的提高、文化旅游队伍的建设、文化旅游系统的改革等“四项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事业的新发展,实现县域经济的新跨越。围绕这一工作思路,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俗村建设的意见》、《岐山县文化旅游名县建设规划》(2003-2007)、《岐山县“文化旅游开发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等等,为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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