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用在医务人员身上再恰当不过。面对新知识,新技术不断的涌现,我从年初即制定了学习计划,每周花一定时间通过网络和电子书刊了解最新的医学动态,及时为自己充电。
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学术讲座和疑难病历讨论,经常复习所学的知识,做到温故而知新,及时将所学知识应用到临床,努力使自己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不致落伍。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接诊每一位患者,仔细分析患者的病情变化,虚心向科主任和上级医师请教,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记得曾有一位35岁的男性患者,患高血压2015年,血压最高18/12mmhg,因既往小时候可能患有“急性肾炎”,曾在我院诊断为“肾性高血压”并多次到大医院就诊。
但因该患者从未有蛋白尿和血尿表现,无浮肿,且临床上不支持“原发性高血压”,住院期间患者有腿软,困乏无力症状,但查电解质示:钾正常,或稍偏低,结合上述线索即怀疑为“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但反复行腹部b超,肾上腺ct等均无异常,根据该患者病史,我们仍高度怀疑“原醛”。后该患者转至沂水中心医院,经住院两周后确诊为“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ct证实为“肾上腺皮质腺瘤”,已行手术切除术,现已康复。
类似这样的病例很多,回想起来,如果不是当时仔细的分析和高度的警惕心和责任感,很有可能造成患者的误诊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通过诊治危重疑难病人,一方面丰富了我的临床经验,提高了应对危重患者的处理能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危重疑难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和确诊率。
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处处以“法”来约束自己。随着人民对健康期望值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在各级医院已比较常见。经常听到某某医院发生了“医闹事件”。
静下心来仔细分析,大部分纠纷的起因还是有我们医务人员做得不够完美的地方。多年以来,我严格按照院科两级的各种规章制度办事,处处以卫生法规来规范自己的医疗活动。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与患者沟通和交流,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严格执行病情告知义务,及时规范完成各种医疗文书,有效地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时为了一个患者的病情变化未能及时向家属告知和记录,多次在班外放弃休息,和患者家属取得联系并及时告知和记录。全年无一例差错事故和投诉。并于今年参加了全省《医务人员法律必读》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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