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准确分析、把握我市房地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找准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3月3日,市政府委托市房管局召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部门座谈会。通过座谈交流,对今后全市房地产业发展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开发企业对当前房地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整体宣传力度不够,城市知名度不高。
我市房地产业的整体包装和广告宣传不够,城市知名度低;旅游氛围不浓厚;海阳网站建设规模小,设计不新颖,未能展示城市的最靓点。
建议政府加强对外宣传,强化城市品牌效应,树立城市形象,由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合力打造房地产卖点。牵头成立房地产业协会或商会,发挥舆论宣传、销售价格、房产推介等整体导向作用,整合资源,整体包装,通过到外地设立销售中心、到重点目标城市设点推销、聘请大型中介公司集中代理销售等形式,加大海阳房地产的推介力度,拉动房地产的销售;通过国家级电视媒体广告宣传和外地城市设立海边、路边、公共场所广告等形式,打出海阳房地产品牌和知名度;同时加强网站等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全方位宣传、展示城市形象。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
水、电、有线电视、通讯、供暖、燃气设施不配套。我市在度假区开发的楼盘污水接口和雨水管线不足,导致污水排放困难。有的楼盘无污水排放接口,没有雨水管线;已有的排放接口和管线也能力不够,已影响到污水的排放,随着居住户的曾加,问题将更加严重;广电部门有线电视线缆不到位,电视无法收看;网通电话、宽带接入不到位;暖气、燃气、自来水碰头困难等。建议政府加大已建成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新城区的规划上,对供热、燃气、电力、通讯、给(排)水、排污等管网建设应超前规划。希望各部门通力合作,抓好排污、自来水、暖气、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管线、管网建设配套。
3、社区建设不完善,物业管理不配套。
度假区海边楼盘住宅区无统一的社区管理(居委会),附近无学校、医院、商场、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购房人无法落户,就医、子女入托入学、购物和休闲娱乐不便。有关水、电、暖、燃气等专业公司不能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直接管理到户,给物业管理带来极大不便,增加了开发商的负担。随着高层住宅建设的增多,公安消防部门的高层住宅消防能力问题也日渐突出,如水压达不到高层要求等,高层住宅的消防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建议政府加快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统筹规划学校、医院、商场、停车场、餐饮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和附属服务设施,为购房人在落户、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方便。加强老城区和新区的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公司提供各种规范的物业服务。
4、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多、标准高,土地拍卖时公共配套的约定有的不兑现或不能按时兑现,软环境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政府收取的配套费、人防费标准过高,如青岛市已停止收取人防费,我市仍按50元/平方米标准收取;重复收取硬化、燃气配套费;各种保证金完工后返还不及时或不返还,返还标准不明确。建议政府减少各类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明确各种保证金标准,及时返还各种保证金。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不断优化办事程序,简化手续、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5、开发企业融资困难,房贷融资和购房入户手续繁琐。
银行房地产信贷准入条件过高,房地产开发信贷种类少,手续烦琐,融资困难;境外人士购房手续繁琐,如要求购房人提供收入、国籍、婚姻情况证明和海阳本地担保人等,比上海等大城市手续繁琐。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减化房地产融资和域外人员购房手续,为外地消费者购房提供方便。
6、工业项目捆绑房地产项目和新农村建设对房地产市场冲击大。
引进工业项目捆绑的房地产项目和城区结合部及周边农村房产开发,对房地产销售市场冲击很大,影响了开发企业的房产销售。建议政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
7、旅游度假区景点建设及周边环境治理需进一步加强。
如景观带中的主题雕塑小品、观海平台的亮化等工程,需进一步加快建设,以改变旅游度假区景点单一,人气不足的现状。另外,造纸厂污水排放造成的异味及海边沙滩垃圾杂物严重影响景观。建议政府加快旅游景点建设,强化景区环境整治,加强旅游业的宣传营销,以旅游带动人气;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招商带动城市居住人口,吸引更多的域内外人士到市区购房居住。
8、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刺激、带动住房消费。
建议市政府在老城区和海阳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刺激和带动城市住房销售。
二、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措施
1、进一步加大城市形象的推介宣传。
宣传部牵头,结合亚沙会的宣传,整合海阳旅游、房产业的宣传包装,在央视和省电视台进行城市整体形象的宣传;旅游局牵头制作宣传片和宣传资料,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广海阳旅游业;政府牵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大中城市电子屏、主要交通路段站牌、铁路动车组、飞行航班广告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城市品牌宣传,树立城市对外形象。
2、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规划建设局牵头,环保、自来水、供暖、燃气管理、广播电视、电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抓好排污、自来水、暖气、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管线、管网的配套建设,并牵头土地、区划办、卫生、教育体育等部门,在新城区的规划上,对供热、燃气、电力、通讯、给(排)水、排污等管网建设和学校、医院、商场、停车场、餐饮娱乐等附属服务设施的建设超前规划,统筹安排;民政、公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应加快城市社区和居委会的建设,新开发建设的楼盘小区,应及时成立社区,设立居委会,配备专门的办事人员,为购房人在落户、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方便;房管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强老城区和新区的物业管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落实各项物业服务,对社区内的供水、用电、供暖、燃气等服务,各专业公司在房屋开发时,要直接与开发商签定合同,管理到户;环保局要加强对造纸厂等污染企业的排污控制、管理和污染治理,特别是抓好东村河生态的修复,不断改善生态环境面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高层住宅的消防能力建设,会同规划建设局,在高层住宅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加强高层住宅的消防设施配套建设,住宅建设与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要同步进行。
3、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察局要加强对涉及房产开发服务部门的监督;行政服务局要进一步规范各类收费标准,减少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各种保证金标准,兑现公共配套约定,及时返还各种保证金;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放宽房地产开发信贷准入条件,简化手续环节,根据开发企业的需求,扩大信贷种类,扶持开发企业发展;房管局牵头成立房地产业协会,以协会为依托,组织开发企业组团对外整体推介,加强房产信息中心建设,建立房地产站,举办房产报,强化房地产法律法规与政策宣传、房地产运行运营分析及交易代理、信息咨询、广告等服务;公安户籍部门应简化域外购房者审批手续,减少要件,为域外人员购房入户提供方便。
4、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
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区周边村房产开发行为的管理,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捆绑房地产项目与房地产开发的关系,做好结合的文章,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房管部门牵头在老城区或旅游度假区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刺激、带动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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