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那样好了,薄薄的纸,从右边到左边,竖排,小楷墨字。提笔惠鉴,别来良久,甚以为怀。结语特此致候,不胜依依。落款荷儿鞠启,甲午春日灯下。喜欢古人写信的礼数,好像精致的花绣制品,玲珑剔透,脉脉温情。的颜色仿佛是棉朵白里乏黄的颜色,的香气仿佛是沉香燃到小半,的重量刚好是写信人的一颗心的重量。时人崇尚越简单越好。什么都省略了,最后只剩下电话里的寒暄和客套。怀念年少时光,有幸有过写信等信的经历。信中有浪漫的修辞,亦有调皮的隐喻。也曾把十指冷暖写得淋淋漓漓。屈指算来,很长很长时间不写信了。现在,让我回到古代,给远方的风写吧。用我弹琴的手指来写,用我抄心经的羊毫来写,用我席卷了整个江南的爱意来写。写得恣意汪洋,惊动草木和大地,惊动雨水和天空。写下镜里的胭脂,夜晚的体温。写下离人的缠绵,羁旅的忧伤。直到把写成一座蔷薇岛屿,写成桃花雨梨花泪,写成蝴蝶成千上万次的蹁跹。心口,一直有一只豹子在啃我慌乱的春天。那么允许我放下矜持和羞涩,把呼啸的称呼直烙纸上,把燃烧的词语一粒一粒装进信封。
然后封口,启程。趟水路,走陆路。坐船,骑马。仿佛就是我,自西向东,经短亭,过长亭,急急地从吴越赶往蜀中。沿途是酒旗,灯盏,犬吠,小调,黑黝黝的山头,白茫茫的河水,偶尔窜到鼻尖来的一枝两枝梅香。不离不弃,白天和太阳,夜晚和月亮并肩走在路上。,只关心自己的路途和旅程,没闲情欣赏沿途的风光。而怀揣它的邮差风餐露宿久了,也偶尔贪杯,喝得酩酊大醉,误了日期。更可怕的把遗落在半途。,也会做梦,梦见小姐整日茶饭不思,梦见公子换了住址,这可如何是好。,出发既是归宿。主人可以意乱情迷,但它一定要月高风清。,深知自己是他和她之间绝望中的希望,是山与水之间悲观中的乐观,是因与果之间变数中的常数,是懂得与慈悲之间的串联。,走在途中,来来回回,就是爱情。我想给远方的风写,但一时找不到宣纸和毛笔。更记不清邮编和门牌。你的行走,而今,只在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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