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承诺书【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地税系统阳光效能建设,积极发挥地税系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工作职能,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江州区地方税务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规范税收执法。加强税收执法责任监控,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越权减免税,实行“阳光办税”,营造公开透明、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二、优化服务,提高效能。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环节,推行纳税人免填单申报缴税,推广网络发票,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快捷、高效的办税服务。
三、提高工作效率。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开展“阳光办税”,提高地税工作透明度,实行公平税收,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创造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
四、文明检查,规范稽查。我们在实施税务检查前要按照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如不按照规定出示证件,纳税人有权拒绝检查。检查结束后,我们向纳税人提供书面的检查结果以及相关税务处理决定,包括定案依据,并告之依法应享有的权利。
五、公平对等,权利保护。纳税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对我们作出的征税行为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六、廉洁从税,克己奉公。认真落实《廉政准则》, 严禁利用税收执法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严肃查处税收失职渎职行为。认真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阳光承诺书【二】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切实解决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各项救助工作任务,我们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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