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领导:
我是高山县看守所民警熙熙,现年29岁,未婚,泸州市合江县人。20xx年通过政法干警招录考入高山县公安局,在国保大队、城关派出所、看守所等部门工作。工作期间,我严格履行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人民警察应尽的义务,有效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到高山工作3年,我经历了3次搬迁,可谓是居无定所。20xx年,我平生第一次来到高山,一个陌生的地域,人生地不熟,经同事帮助,我租到了一个不足20平米的单间,有了我工作之余的落脚点和夜晚休息的栖息地。但租期一年后,房东收回房屋另作他用。20xx年5月,我找遍全城,要么房屋太大,要么房租让我无法接受,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住房。我的这一情况被同事晓林同志知道后,得到了他的好心收留,在他屋里住了近半年时间后,县局迎来了来自我老家泸州的援警,在老乡的热情邀请下,我搬入了县局为援警安排的住所——东城小区,因该房屋仅有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老乡帮我在客厅搭建了一张临时的床铺,就这样我一直住到现在。
艰苦的岁月,没有让我忘记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没有让我忘记我是一名男子汉,没有消减我“为人民服务”的激情,也没有给县局增加负担。近日,我得知县局空出部分安置房,恳请县局党委考虑我的实际困难并给予关照,帮助我解决面临的住宿难题,我将更加努力地为高山公安工作贡献自己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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