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项目及奖励金额:
1、优秀管理人员一名,奖金60元,荣誉证书一本;
2、先进管理人员二名,奖金3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
3、“泉美之星”按部门编制的10%名评选,奖金5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
4、“服务之星”五名,在部门上报名单里选拔,奖金3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
5、“优秀团队“1个,奖金200元,流动奖旗一面 ;
6、“总经理”特别奖1名,奖金8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
7、“鼓励奖”各部门名,奖金2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参加评选先进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1、在连续酒店工作3个月以上;
2、遵守考勤纪律,无病、事假 ;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和严重违反酒店制度的行为;
4、无打架斗殴及和盗窃等不良现象的。
(二)评选先进的条件细则:
1、优秀管理人员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先进管理人员评选推荐表》;
2、先进管理人员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先进管理人员评选推荐表》;
3、优秀员工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员工评选推荐表》;
4、服务之星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员工评选推荐表》;
5、优秀团队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团队评选推荐表》;
6、总经理特别奖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员工评选推荐表》;
7、鼓励奖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员工评选推荐表》;
三、评选名额:
酒店根据各部门员工总人数、整体素质等情况确定候选人的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时则按分配名额的10%的比例上报于行政人事部。
四、评选方法:评选活动分为六个阶段,
(一)部门提名期。时间每月27日―――30 日。
1、各部门一定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此次评选的工作原则,部门要召开员工大会,要求每位员工都参加评选,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以员工投票总数高低来决定部门申报的各类先进候选人;
2、各部门在推选时应掌握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标准评选,不徇私情,不凑数;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填写《评选推荐表》,详细写好每一位先进候选人个人先进事迹,如《评选推荐表》的空格内写不完的可另附纸张书写;
3、各部门要在每月30日下午17点前将各《评选推荐表》提交行政人事部,如逾期未交的则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二)人事审核期。时间为每月1日-7日
1、行政人事部收到各部门提交的《评选推荐表》,根据评优资格有关条件进行复核,以确定所有进入公示阶段的候选人符合条件。
2、各部门上报的候选员工必须符合评优资格,若行政人事部在复核阶段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候选员工,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不再给予所在部门补充名额。
(三)酒店投票期。时间为 每月8日下午14点开始
1、酒店要成立由酒店领导、部门负责人、10名员工代表组成的评选投票小组,名额必须是单数。
2、凡各部门申报先进候选人名单超出酒店核定的总数量时,由行政人事部召集评选小组成员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小组成员每人一票,按得票高低选出规定的名额;若同一名额有多人得票相同,可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再进行投票表决,直至按得票高低决定。
(四)张榜公示期。时间为每月9-11日
1、公示时间为期3天,;
2、监督内容:凡先进候选人有不符合评选必备条件的现象或其它不良表现的,员工可通过电话、短信、总经理意见信或面谈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反映,但要求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酒店将会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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