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依法行政、科学审计为主线,坚持“三个三”审计理念,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审计,切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积极推进审计转型,提升依法行政、科学审计水平,更好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53个,查出违规金额399.5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223.88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367.17万元,挽回损失2.55万元,送审工程造价22029.90万元,核减造价2066.0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和处理意见116条,催生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修订和出台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促进规范管理和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跟进提升服务
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科学安排审计项目,按照“贴中心、重民生、全覆盖”要求,确定了全年审计计划项目21个(不包括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其中上级同步项目7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个、其他民生类项目5个,内容涉及公共财政、经济风险、社会保障、农业与环境资源、投资绩效以及经济责任等审计,并切实关注民生,优先安排民生类项目。形成了以财政收支和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为重点的审计计划体系和审计覆盖面,做到把审计监督覆盖到行政权力行使和政府性资金资产运行的全过程,全力维护经济安全、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和社会安全,保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抓实业务
1.创新审计工作制度。围绕“一观三化一廉”核心内容,把握好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贯彻落实《新昌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岗位交接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分办法》等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投资审计制度,严格执行《新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必审制”和“备案制”监督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协审行为,制订并实施了《政府投资审计协审单位考核办法》。深化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监督,制定出台了《新昌县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操作规程》。全面实施《加强政府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延伸审计触角,围绕“三有四化”目标,创新指导监督新方式,建立内部审计联系点制度,探索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联动审计新路子,带动内部审计新发展,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其他科室协同抓的内审工作新格局,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制订出台了《新昌县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两项制度”;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审计整改联动、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和审计整改问责“四项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同时我局相应出台了《审计整改事项销号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2.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一是深化财政审计。及时完成了县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与全部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合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乡镇财政决算、残联资金、政府性债务等专项审计调查,强化了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和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审计监督,摸清了县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家底,发现并揭示了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部分收入未编入预算、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严重漏洞”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意见,并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提交了报告。二是严格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对9个单位、12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严格标准,严格按照“两个办法、四个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把“一观三化一廉”和守法守规守纪尽责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切实把握好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注重源头防范,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查问题、找原因、提建议;科学客观评价,按审计调查情况和评分办法全面公正评价被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同时按规定实行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年度报告和岗位交接制度,有效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科学决策、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三是以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推进政府投资审计。 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2个,送审工程造价22029.90万元,核减造价2066.03万元,审减率9.38%。坚持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和“备案制”监督管理,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确保了投资审计的全覆盖。通过审计,不仅为政府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更有效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和完善。四是关注民生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全年共安排5只专项审计项目,选择领导关心、群众关注涉及教育、食品安全、农村开发建设、民政等民生领域的知新中学、食品公司、农村饮用水、农业综合开发及民政资金等项目开展了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全面调查掌握被审计单位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和揭露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和管理漏洞,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人;注重从宏观层面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防患风险,保障改善民生。
3.加强审计质量、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依法审计、科学审计,继续实行“1、2、3、4”质量管理模式,加强审计项目精细化管理,审计质量稳步提升,荣获审计署ao实例应用奖和鼓励奖各1个、省优项目1个、市优项目4个和市大要案项目2个。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省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订出台了《新昌县审计整改暂行办法》。着重建立审计整改报告、跟踪检查、整改联动、整改督查、整改问责、结果通报和公告等“六项机制和制度”,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由县府办组织牵头会同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审计整改督查组,对近两年来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加大督查整改、联动整改、问责整改力度,收到较好效果。注重审计成果的提炼和运用,积极撰写审计信息和调研论文;对审计中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建议、作参谋。一年来,完成调研课题6个,撰写审计信息76篇,66篇在各级各类刊物刊登,其中省厅以上16篇(不含网站),共有21篇审计报告和专报被县领导批示采纳和落实整改。
4.提升计算机审计水平。增设计算机审计中心,配备专职业务人员,扩大计算机审计覆盖面,提高计算机审计水平,注重自身成果提炼,力尽所能帮助被审计单位提升信息化工作。局计算机审计中心完成计算机ao实例4个、计算机技术方法3条、信息系统案例1个;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和内审机构提升信息化水平,帮助学校纠正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健全相关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主动为企业开发内部审计软件提供技术支持;与计生局共同开发信息软件,有效提高了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5.加强内审指导监督。一是增强指导职能,设立内部审计指导中心。3月28日新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县审计局增设“新昌县内部审计指导中心”,为更好地开展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督查。3月份会同县府办、监察局组成政府内部审计督查组,对全县政府内部审计“三有四化”建设情况开展了全面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内审人员履职能力培训。开展岗位能力培训,并将培训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20xx年度干部教育计划。于3月中旬组织内审人员参加了内部审计岗位资格证书考前培训,有108名取得了内部审计岗位资格证书;于4月中旬我局又与县委党校联合举办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实务培训班,近200名内审专兼职人员参加了培训,基本实现了内审业务人员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了内审业务技能。四是加强内审业务指导。积极帮助指导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围绕工作中心,科学安排项目计划,认真开展内审项目实施。创新联动审计组织方式,探索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联动审计新路子,助推内部审计发展。专门组织实施全县民政资金专项联动审计,我局统一制定专项审计方案和调查表式、统一审计业务培训、统一审计进点、统一审计质量标准、统一审计实施要求,采取审计力量联动、审计技术联动、审计成果运用联动、审计整改联动等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内审机构联动同步审计,既促进了全县民政资金规范管理,又带动了内审工作水平提升,取得明显成效。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荣获省优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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