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的城关村,占地面积3679亩,总人口1474人,已婚育龄妇女315人,有计育专干1人,有计生协协会员——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中央爱国主义一号工程在的全面实施,对推动我村社会经济的发展,率先在湘潭市成为小康示范点以及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劲的动力。生产发展了,生活富裕了,人民群众对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提高人口素质表达了强烈的愿望。
我村顺从民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综合改革”为主线,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观为中心,树立“伟人故里创国优,人民得实惠”的理念,创新优质服务运作方式,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人口和计生工作为造福桑梓,推动文明,建设小康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全面推行了村(居)民自治,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面达到100%,群众对计划生育满意率提高到了98%以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计生保障
1、领导高度重视。我村成立了以书记亲自挂帅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国优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率领下,以“领导重视好,利益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6好要求为标准,依照人口计生法律政策,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督查指导计生工作,解决妇检经费、人员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定期召开计生会议,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首要的议事内容,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全镇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狠抓责任落实,为有效地促进我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平衡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2、机构人员健全,为切实做好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障,协会会员则根据年龄机构、知识结构、性格气质结构、热爱程度、在群众中的威信等多个要素选取。同时,通过举办《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药具知识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使其熟悉和掌握计生法律政策。形成了我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合法、人数合适、结构合理、素质合格”的4合格局。
3、经费落实到位。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优质服务,我镇即使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舍得花钱,舍得投入。
4、责任奖惩兑现。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村长和党支部书记与镇签订责任状后,再与各村民组签订责任状,强化各级责任,严格按照责任状的内容实施管理和服务,形成了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奖惩兑现的考核机制。
5、宣传深入普及。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杂志、宣传册等传媒,把人口计生法律、政策送入千家万户,注重宣传开展的经常化、系统化。在村上道路、围墙刷写永久性标语、张贴瓷砖画、书写黑板报、标语等,使宣传工作深入普及。我村抓住3.8、5.29、春节等节庆日广泛开展婚育广场文艺汇演、计生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广大群众在温馨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地受到了人口计生的启迪教化。近几年,我村参与了镇上“关爱女孩知识竞赛”、“生育关怀.亲情牵手”等活动,发放了“计划生育优生服务一本通”、致育龄妇女公开信”、计划生育优惠证、农家历书等,计生宣传品入户率大98%以上,育龄群众计生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统过广泛的深入的宣传,广大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质的改变,全村59%的家庭一对夫妇只生育一孩。
二、加强计生管理,强化依法治理。
1、抓政策落实的具体化。为让计生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市委、市政府对计生家庭在政策上实行了优惠、优先、优待三优政策,出台了《关于落实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和农村纯女户家庭有关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办法》、《市自愿放弃再生育一次性奖励办法》等政策。,全市31个部门又制定和出台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兼容优惠政策52条
2、通过三抓我村的执法工作都能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依法行政,确实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公平和国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强制力实理,维护了正常的生育秩序。
3、抓流动人口的体系化。村人口流量大,流动人口不断增多。为了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对流入人口实行“属地管理,市民化服务”,在生产、生活和生育中为流动人口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将管理融入服务之中。如免费报销节育手术费用、免费为流动人口发放避孕药具,免费提供计生技术服务,无偿提供维权服务、对流出人口实行现居地与户籍地协作管理,密切两地联系,为流动人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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