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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环保工作年终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年度总结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环境保护简称环保。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17年环保工作年终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供您参考。

  【一】2017年环保工作年终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市十三次大会精神,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加强环境调控、狠抓污染减排、深化污染治理、严格环保监管,突出加强廉政教育和队伍建设,开拓创新,改进方式,振奋精神,扎实做好环保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市环保事业新局面,助力全市高水平崛起。

一、20xx年工作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环保的决策部署和全省环境保护的工作安排,20xx年,我局重点抓好了如下十项工作:

  (一)积极谋划环保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保大会精神。年初,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国家第七次环保大会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落实“十二五”环保规划。制定实施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东莞市持续改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明确职责,有力凝聚全市各级各部门力量,促进和强化全市环保工作。三是推进环保一体化。不断深化与深惠两地环保部门合作,签署了《深圳东莞惠州三市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协议》、《深圳东莞惠州三市饮用水源与跨界河流水质监测工作一体化协议》两项协议,进一步拓展了区域环保合作领域。

  (二)全面强化环境调控。一是强化环评管理。建立了重点项目专人跟踪、绿色通道、定期会商制度,完成省市重点项目审批99项,审批时限由法定60天缩短为5个工作日。取消环保预审程序,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共审批建设项目8957项(报告书158项、报告表3409项、登记表3912项、变更等1478项)。审查通过了虎门立沙岛、东城工商聚集区、寮步及松山湖区域热电联产等规划的环评文件。同时,坚持严格控制新增落后产能,拒批建设项目325项。二是建设环保专业基地。先后6次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加快推进全市7个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并取得积极进展,目前7个基地已全部动工建设,麻涌、长安A区已具备企业入园条件。同时,制定了重污染行业业务办理原则,基本完成重点污染企业原地保留审查,推进重污染行业整合入园,已关闭或搬迁重点污染企业50家。三是规范环保市场。建立完善了环评管理、环评技术评估、环境监测等中介机构信息采集及环保中介机构管理等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环保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四是推进清洁生产。以此促进企业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共对202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组织专家开展评估验收,其中通过验收159家。五是助推水乡统筹发展。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水乡地区统筹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业污水管控、控制禽畜养殖污染、水乡特色生态创建、推进穗莞环保对接等四项牵头工作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三)狠抓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健全减排管理体系。制定实施了《东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东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由市政府与各镇街、4个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全面完善“十二五”减排管理体系。制定实施了《东莞市各镇街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和项目》,分解落实各镇街和企业年度减排指标和任务。二是推动减排工程建设。完成沙角A厂#1机组、#5机组和B厂#2机组、沙角C厂#3机组低氮燃烧改造,以及A厂#5机组、C厂#2机组脱硝改造,B厂#2机组已完成设备安装并进行试运行,沙角A厂#4机组、C厂#3机组已停机实施脱硝设备安装。完成沙角A电厂#4机组、沙角B电厂#1机组、沙角B电厂#2机组、沙角C电厂#3机组和玖龙#6机组脱硫旁路取消。完成全市小型燃油电厂和信义玻璃、南玻、台玻3家大型玻璃厂“油改气”工程建设。督导25家企业开展脱硫DCS系统建设,完成13家、在建12家。推进中堂、麻涌、大朗、洪梅四个镇6家供热企业已开展小范围集中供热项目。同时,省下达我市的5个农业源项目治理工作已全面展开。99个监管减排项目已基本落实。三是完善减排监管机制。建立了减排企业台账管理、台账代理、信用管理、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营管理、问责等制度,扎实推进监管减排。严格排污许可管理,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1815份。四是做好环境统计工作。完成20xx年环境统计收集、录入、审核工作,并将数据上报省厅。

  (四)深入开展环境治理。着力开展清洁空气、重点流域(石马河)整治、重金属污染整治、农村环保行动等四项行动计划,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在推进清洁空气行动方面:联合交通、交警、财政等部门制定实施《东莞市黄标车淘汰实施方案》及财政补贴方案,推动黄标车淘汰;制定实施《环保标志限行区域内设置固定式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推动限行区域23个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200台小功率锅炉淘汰改造目标、累计淘汰1176台,完成270家重点工业锅炉企业达标监测治理,完成360家VOC排放企业治理,并设立了5个VOC治理示范项目;在推进重点流域(石马河)整治方面:制定实施了《20xx年东莞市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石马河整治工作;共清理养殖场697个,生猪13.6万头、占总任务量的99.6%;多次协调省市人大和省环保厅开展实地督导,全面落实石马河沿线各镇政府属地责任;整治工作于10月31日顺利通过省人大验收,并得到充分肯定。同时,协调深惠两地加强了沙河、潼湖等界河治理;分别完成同沙水库东城牛山项目和大岭山项目总工程量的85.8%和41.4%。在重金属污染整治方面:制定实施了《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督促电镀企业达标整治;对49家国控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2个月一次监测;持续推进全市8家铅蓄电池企业整治,其中3家通过验收、3家关闭、2家继续停产整治。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制定实施了《东莞市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协调推进了黄江、石碣、麻涌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土壤污染样品采样和化验工作,建立了全市土壤调查样品库;联合农业部门,印发《东莞市生猪生产规划》,划定了禁养区。

  (五)严格企业环境监督。一是加强执法管理。完善了环境执法市镇分级管理行动工作机制,建立了市镇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明确市镇环保部门对企业监察的要求,全面理清市镇环境执法职责。二是加强专项执法。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饮用水源保护、深莞惠环保联合执法等环保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297人次,检查企业31013家。三是加强环保处罚。处罚环境违法行为855宗、罚款2927万元,发出行政命令1122宗;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60宗、现场执行453宗;联合市监察局,对中成化工等12个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四是加强企业管理。对631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管理;基本完成了危废(严控)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市212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357家企业完成了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联网监控,完善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第三方运营考核办法,规范运营行为;完成建设项目“三同时”台账登记工作,完成项目“三同时”验收4775宗;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全面铺开噪声超标排污费及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共征收排污费6962.27万元、入库7029.51万元。五是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启动了全市辐射本底调查;完成31家辐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完成《东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审批核与辐射项目64项,验收49项,新发、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共87份。

  (六)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在环境应急管理方面:设立了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积极构建市、镇、企业三级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基本完成《东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东莞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完成120家重点环境风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各中心镇(园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正进行中;及时妥善处置了25起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指挥车等装备配备;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及时化解了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在环境信访维稳方面:制定实施了《东莞市重点环境信访问题整治和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建立了以6名党组成员为组长的督导小组,对全市144宗重点环境信访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维护十八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了领导干部接访日、基层大接访活动,以及网络环保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和处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环境问题;20xx年来共受理环境信访14451宗,办结13873宗,办结率为96%,受理有奖举报案件149宗、核实126宗并已全部妥善处理。

  (七)推进环保管理改革。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对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和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 新增事项9项(其中8项是承接上级下放的事项,1项是备案改监督的事项),取消21项,转移3项(其中1项是子项),合并6项,转变管理方式2项,保留行政许可11项,日常管理事项22项。二是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在全面总结大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东莞市环保系统商事登记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在全市环保系统铺开商事登记改革,按照“宽进严管”要求,将所有环保审批前置事项一律从工商登记注册前置改为后置,并同步建立环保手续办理告知制、现场核查制、部门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后续服务和监管。三是推进环保管理优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六个东莞”的要求,制订实施了推进落实“六个东莞”的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共120项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环保管理,推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四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与东坑台商协会、仟贸电机公司及富港电子公司签订了《共建企业环保自律体系承诺书》,试点建立环保部门与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环保自律体系;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管理设立为全市创新社会管理观察项目;将环保教育、规划编制、环境统计、环保咨询、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污染防治工程方案技术审查等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加强环保社会管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环境管理。

  (八)推动环境文化建设。一是加强环境宣教。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同时开通了官方微博“东莞环保”,共发布环保信息1200多条;发布新闻通稿90余篇,刊登我市环保新闻300余篇;编印并免费发放《环境公民手册》2万册;举办了3期企业环保培训班,对重点企业宣讲环保政策;建立了东莞市科技馆、东莞市科学馆、香蕉蔬菜研究所、大岭山环保分局环保展厅等四个环境教育基地,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宣教。二是推动公众参与。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大了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动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组织举行了“六·五”世界环境日、保护东江公益徒步活动、“环境公民”宣传活动、环保公益广告主题画征集、“低碳环保进校园”科普讲座活动、环保主题文艺节目征集及汇演活动等系列活动,推动环保志愿者总队建设,定期协助环保志愿者开展社区环保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三是开展生态创建。深入推动了生态镇(村)、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横沥镇创建为国家级生态镇,黄江、厚街、桥头3镇创建为省级生态镇;163个村(社区)通过市级生态村(社区)考核验收;15家企业创建为第五批环境友好企业;26个绿色学校创建为第十三批市绿色学校,32所学校通过省绿色学校验收,推荐东城第八小学成功创建为全市首个“国际生态学校”;17个社区创建为第七批市绿色社区,6个社区通过省绿色社区验收。同时,还启动了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正组织编制创建规划。

  (九)不断提升环保能力。一是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建立了东莞市环境保护专家库(一期),共226位专家入库,专家专业涉及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社会区域、农林及工业行业等多个类别。二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推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升格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处级建制;深入实施国家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建立了东莞市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平台,3月27日在全省率先实时公布全市7个空气站点PM2.5等监测数据;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顺利通过省监测中心和香港环保署专家开展的成效审核;建成麻涌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长安空气自动站的监测设备;完成路边空气监测站的优化选址和设备政府采购工作;新扩监测项目45项,新扩方法13项,监测能力扩大到9大类321项411个参数。三是提升环境信息化能力。完成了环保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建成了城市烟尘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应急监控指挥中心、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等,实现了全局数据共享与资源优化配置。四是提升环境科研能力。组建了东莞市绿色环保技术与资源循环利用研究创新团队,开展了新型易腐有机垃圾就地再循环利用、灰霾天气形成机制、地下空间空气环境质量指南编制、水库河网水体中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及技术对策等项目研究,环境科研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实施了《20xx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方案》,统筹推进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共组织举办了35期业务培训班,培训5500多人次。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建立了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领导交办事项、上级交办事项等重点工作督查台账,实行专人跟踪督导、每季度通报,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工作落实。开展了行政“三公开”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环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成办理了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14件,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肯定。三是强化廉政建设。联合监察局制定实施了《东莞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问责暂行办法》,加大对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追责力度,增强队伍依法履职意识。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三纪”教育专题培训班,全面加强全市环保系统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制定了《东莞市环保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领导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受理并妥善处理投诉48件;制定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方案,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三打两建”工作,打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二、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环保工作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战略任务,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任务,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充分发挥环保工作职能,创新环保工作思路,强化大局服务意识,提高环保工作能力,推进污染减排,严格环境监管,强化队伍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全市高水平崛起。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着力创建国家生态市,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要求融入到环保管理全过程。20xx年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市的创建工作,以此作为践行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完善创建规划。抓紧完成国家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明确生态市创建工作的工作要求、责任分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创建国家生态市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创建统筹,全面部署和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二是夯实创建基础。不断深入生态镇、村(社区)的创建工作,为顺利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的理念,推动社会环境文化建设,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加强舆论环保宣传和监督,宣传环保理念,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大力弘扬先进典型,营造氛围环境。三是引导社会参与。大力推进民主环保建设,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社会公众参与、公众咨询,信访查处、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尊重、扩展和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成为公众环保参与的带动者,推动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

  (二)协调发展与环保的关系,推动发展绿色转型。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徐建华书记关于“在环境容量饱和基础上实现绿色崛起”的指示精神,坚持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工作理念,着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努力将我市创建成为全省生态文明之城。一要加强环评管理,进一步强化环评审批服务和规划环评工作,积极参与全市各重大平台建设,提前介入各重大平台项目,靠前掌握环保审批要求,做好跟踪服务,并协调做好规划环评工作,从源头上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二要优化产业发展,深化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加快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完善重污染企业搬迁整治方案,争取将基地建设纳入市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加强人大和市政府督导,促进重污染行业布局调整。三要坚守环保底线,制订完善环保产业准入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严格把关,严控污染,充分发挥环评优化发展的作用。依法推进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四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使之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推动主要污染物持续减排,腾出发展环境容量。

  严格落实减排责任,围绕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年度减排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完善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地方,实行“一票否决”制和区域限批。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完成沙角电厂降氮脱销工程建设和旁路关闭工作,积极督导推进大型热点、联供锅炉降氮脱销工程建设,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继续协调水务部门,做好污水厂提标改造工作和新扩建工程建设,强化运营管理,提高出水标准。协调交通、公安交警、财政等部门,深入实施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及财政补助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确保20xx年底前完成22429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积极协调市农业等部门,加强农业源污染减排,落实禁养区、适养区和限养区划定规定,推进重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依法推进环境违法畜禽养殖场的关拆工作。

  (四)积极推动商事登记改革,着力优化环保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清除环保审批管理事项,建立审批管理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加快修订完善保留事项办事服务指南,以及业务操作规程,简化办理程序和资料申报,提升环保服务办事效能,确保环保各项业务办理有序展开;加强对基层环保分局业务培训,细化《东莞市环保系统商事登记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具体工作指引,加强对分局业务办理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积极助推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事项坚决转移给社会组织,凡是环保分局能够履行的职能事项坚决下放给环保分局。

  (五)以水乡统筹发展为契机,深化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深入实施清洁空气、重点流域整治、重金属污染整治、农村环境保护等四大环保行动计划。重点结合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水乡地区发展的安排部署,积极统筹推进水乡地区工业污水管控、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水乡特色的生态镇村(社区)建设、环保生态对接合作、大气环境治理、环保政策创新等工作,协调推进水乡地区规划环评、水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整治、幸福导向型产业发展、落后产能淘汰等工作,努力促进水乡地区环境质量改善,并以此为契机,积极研究探讨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方面政策,进一步创新举措,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密切与穗、深、惠三地环保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拓宽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执法监管、环境监测、信息共享、界河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合作领域,推进环保一体化工作。

  (六)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着力维护群众权益。

  结合商事登记改革工作的展开,研究制定企业商事登记后的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主动监管,促使企业依法落实环保手续,做到不欠新账、多换旧账。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制度,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重加强危险(严控)废物监管,建设危险(严控)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危险(严控)废物监管工作。抓好新增国控企业、涉放射源企业等纳入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范围,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和验收。加大对加强环境安全监控和预警,构建完善市、镇、企业三级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积极做好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确保及时、满意处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着力夯实环保基础。

  一要加强环保考核。探索建立以减排基数为基础的镇街项目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更加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镇街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和镇街环保工作考核体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要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大力推动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设,不断增加环境监测项目,完善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开展科研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三要加强环保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市环境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绿色东莞网建设和分局子网站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四要加强基层环保管理。适应全市商事登记改革、水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对镇街环保分局日常监督检查和人员教育培训,探索赋予村级环保协管员更多的职责,全面做大做强环保队伍。

  (八)狠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保障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吸取近年来发生在我市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以领导岗位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制定实施具体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努力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问责”的预警防控“五分模式”。一要优化权力运行。在全面梳理权力事项,编制“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排查部门和个人的廉政风险,科学评定各岗位风险等级,实行差别化防控。二要推进阳光行政。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行政“三公开”(权力运行公开、裁量标准公开、审批流程和结果公开)等,以公开求透明,以透明促廉政。三要规范政务管理。全面梳理现有各项政务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指引,查漏补缺,修订完善,汇编成册,作为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基本依据。四要落实廉政制度。落实中层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推行直属各单位、市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向纪检组述职述责述德述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推行副科级以上新任干部财产申报、内部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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