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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顾问年度总结

年度总结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农村法律顾问年度总结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中的人员,均为法律顾问。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农村法律顾问年度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农村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一】

  一、推进法律服务进顾问村,为构建和谐农村作贡献。

  我通过定时定点和不定时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目的是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顾问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农村。

  为此,我主要承担着以下几项工作任务:一是为顾问村集体经济发展搞好服务,努力促进顾问村依法管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前进,要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扶贫开发等现代农业,必须将法律服务送到顾问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促进顾问村集体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管理;二是为顾问村稳定搞好服务,努力解决顾问村“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差距过大,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城乡社会发展都差距过大,过于悬殊。这个差距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已经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现在中央对三农问题是非常重视,特别是XX年1月份总书记代表中央提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是一个标志,现代无论是党的系统还是政府系统,还是全国其他的系统都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重点为解决好三农做出努力。

  如今围绕影响顾问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宅基地使用、农村权益以及生产发展等方面所产生的矛盾纠纷调处的法律咨询与指导,帮助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加强对顾问村有关社会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顾问村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顾问村新农村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为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搞好服务,努力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强对顾问村村干部、村各类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办事、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四是为顾问村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搞好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进顾问村。

  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在顾问村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律服务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帮助顾问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的延伸。例如,我就告知顾问村征地补偿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首先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并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及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补偿期限等在乡村予以公告。其次由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内,持有关证书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再次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批准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乡村公告,听取村集体和农民的意见。各项土地补偿费用的归属,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人所有,安置补助费则须专款专用一般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

  二、采取多种形式为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顾问村的法律需求情况,鉴于以前顾问村操作程序简单,不够规范,往往引起各种矛盾,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也有意见,产生很多纠纷,既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影响了顾问村的和谐稳定。

  为维护村集体经济合法利益和稳定,我采用了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村规民约以及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例如,凤潭村村干部就问我,他们能否将村集体土地转承包给他人,承包期限能否为30年?集体土地转承包是可以的,但该转承包的期限不得超过从原承包日起三十年。也就是说,凤潭村先行的承包土地是始于1999年,根据土地承包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期限30年,即从1999年至2029年。所以土地转承包的期限最长只能到2029年,故转承包的期限不可能为30年,最多只能为21年。

  再如,一村民询问其父亲投资设立的店铺,现在由他的兄弟经营,未参与经营的他能否分得该店铺的财产?我的解答为你父亲是否还健在,若健在的,则由你父亲决定给予哪一个人,因为该店铺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若你父亲不在了,那么该店铺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们兄弟两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继承,如果你母亲还在的话,你们可以各分得三分之一的财产。我为各顾问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一律不收取费用,为顾问村集体及村民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偿服务的,由法律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并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通过诉讼和非诉讼途径,为村里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此外,我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过程中,若发现顾问村有违法经营和不依法管理行为的,立即予以指出并督促抓好整改。

  农村法律顾问年度总结【二】

  在丽水市司法局、莲都区司法局的领导及统一安排部署下,在丽水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下,我所积极践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模式和经验,积极落实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和实质。在本年度我所继续采取“传统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三种服务方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为联络的村委会、村基层党组织免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联络村所属村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合同等服务。

  一、乡村法律顾问计划及落实情况

  本年度之初我所针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专门制定了服务计划,从信息化服务、人员保障、经费安排等方面做出了统一的部署安排。本年度我所落实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完善乡村法律顾问信息化服务平台

  凭借我所的丽水律师网和中华律师网两大网络平台,在醒目位置宣传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范围涵盖法律咨询、代书、审查村规民约、参与调解谈判、开展普法教育等法律服务形式。同时还尽心收集更新并整理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信息,如针对乡村较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在该专题中也可以进行查看。当村民遇到法律问题时,还可以通过乡村法律咨询栏目提交咨询,并由专门律师值班,免费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2、 继续免费为所联系村村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主要以离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征收补偿费纠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

  3、我所主任吴洪江、书记吕华兴携所里其他人员应邀前往联城街道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联城司法所所长梁宗军的陪同下丽阳所一行人实地走访了金周村、花街村等村。走访结束后主任吴洪江、书记吕华兴与联城司法所所长梁宗军等人就街道目前面临的主要纠纷以及平时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

  4、20XX年X月XX日,联城街道组织27个村的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我所主任吴洪江、孙云凤、徐伟仁等律师为调解员提供培训服务,孙云凤律师还通过精心准备,给参加会议人员讲解了《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等内容,重点讲解了调解原则、调解协议的制作规范及效力、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等。通过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技能,更好的预防和化解村民内部矛盾、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5、乡村法律顾问的费用全额由律所承担

  目前,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缺乏必要经费是制约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发展的瓶颈。我所系合伙律师事务所性质,律所的经费均来自律所合伙人的出资,律所的经费支出需要经合伙人同意。本所在征询了有关合伙人的意见后,本年度我所开展乡村法律顾问的信息化服务费、交通费、通信费及人员薪酬等必要经费全额由律所承担。

  二、乡村法律顾问的经验与困境

  本年度我所采取“传统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三种服务方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的积极探索。尤其是网络服务的开展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潮流,提供了法律服务的新的渠道,满足了联系村的法律需求。目前网络已经向乡村普及,乡村中的年轻人都已经掌握了基本的网络操作知识,对网络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大,本年度在网络上的乡村法律咨询就有150多次。通过本年度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我所认为多种服务模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值得肯定和发扬的。

  目前,乡村网络法律服务还处于摸索阶段,本年度我所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直接影响了乡村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第一,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不足,除开展一些常规必要的服务事项外很难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逐步深入,也很难提供一些创新型服务工作,直接制约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第二,个别联系乡村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与联系村村领导沟通交流机会少,在上门走访服务过程中,有时会遇到闭门羹、冷眼相对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顾问律师的积极性,也严重影响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第三,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缺乏有益的经验和成熟的运作模式,这种新型服务模式的发展还需要领导、学者和实践者共同的努力。

  三、乡村法律顾问未来展望

  乡村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我省一项重要的惠民、便民、利民工程,对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提高乡村法律服务质量等均有重大意义。乡村法律顾问是符合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潮流,是值得肯定和付出的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我所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未来充满信心。

  在下一年度乡村法律顾问工作中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网络服务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网络服务的宣传力度,继续积极探索“传统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三种服务方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的具体操作方式,力争将这种新型服务模式做大做强做细。同时,我所还会一如既往地加强与村、社区的联系,更主动地为村(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加大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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