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年 字 号
借款人:
出借人:
居间人:上海橙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6F
担保人:
鉴于:出借人自愿注册成为橙旗贷网站的投资用户,同意接受上海橙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橙旗贷)提供的网络借款中介服务,开通在线出借功能,即通过橙旗贷网站向该网站的其他注册并开通在线借款功能的用户(即本合同借款人)发放借款。
出借人和借款人在通过橙旗贷网站达成借款交易时,自愿遵守本合同、橙旗贷用户服务协议以及橙旗贷通过网站公布的各项相关业务规则。
鉴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款项,居间人就借款业务向借贷双方提供居间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详情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起息日:________________,借款限期为_______个月,借款到期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年利率为:__________%,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还款
1、借款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期足额向出借人还款。
2、借款人的最后一期还款必须包含全部剩余本金、利息及其他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全部费用。
3、借款人的每一期还款的还款金额计算公式为:每月须还款总金额=每月须还利息+每月须还本金。
第三条:逾期还款
1、 如借款人还款出现逾期,借款人除应支付正常利息以外,还应每天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罚金和罚息两部分构成,罚金为未还款本息的0.12%,罚息为未归还本金逾期利息,罚息利率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利率。)。出借人和借款人均同意并认可,橙旗贷可通过短信、电话、上门催收等方式对借款人逾期未偿还的本息进行催收,且橙旗贷有权按照前述标准向借款人收取催收服务费用。
2、 如借款人出现严重逾期时(即逾期超过30天),第三方会向出借人买断该逾期债权,出借人亦同意转让该债权,借款利息计算到原约定还款之日。第三方支付债权转让款后,该逾期债权自动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获取追索逾期债权本息及产生的罚金及罚息的权利。
3、 借款人同意,其逾期还款造成出借人、居间人、第三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调查费用等追索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 借款人同意,如借款人逾期未偿还任何一期资金,橙旗贷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之一项或几项:
(1) 将借款人的有关身份资料及其他个人信息通过橙旗贷网站“逾期黑名单”等栏目对外公开;
(2) 将借款人的有关身份资料及其他个人信息正式备案在“不良信用记录”,列入全国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黑名单(“不良信用记录”数据将为银行、电信、担保公司、人才中心等有关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用信息);
(3) 代出借人对借款人采取法律措施,由此所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将由借款人来承担。
出借人同意授权并支持橙旗贷采取以上措施。
5、 借款人同意,逾期还款顺序为:违约金、利息、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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