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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对学校意见建议

建议书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毕业生对学校意见建议(一)

  教学先导、学生自主、服务竞争

  对于我们学校的发展,笔者想具体从以下的几个角度阐明自己的建议,这些建议是我短时间思考的所得,因为时间之短,欠成熟和片面性是无法避免。

  在教学方面:

  一,对全校教师进行分类,分成科研型和教学型,各取所长。正所谓“尺有所长,寸有所短”,这样对教学形成强大的合力。当然这不能简单的分类,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据一些在一线教学的老师反映,学校、院系对教师的评价指标主要偏向于科研,而科研又直接和论文挂钩。在一线教学,忙着准备教案,势必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多。而他们又要两头兼顾。结果两头都没有搞好,建议学校完善教师评价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激发两类教师的积极性。现在的评价体系要求调整,要不然的话,它可能导致的后果有:A 教师的上课质量得不到保证,无法全心投入教学或者科研。B 学生上课质量在不知不觉中打折,学生没有学到真正的知识,像是注了水的“猪肉”。培养出来的学生的自身的知识体系欠完善,走向社会影响湖南大学的声誉。C 老师为了评职称,突击论文,靠买版面费发论文,得不偿失,湖大的论文总数在上升,但质量难以保证。而且还导致一部分教师心浮气躁,不能潜心学问。潜意识里成为一股暗流,影响我校原本纯正的学术氛围。

  二 学生拥有更换科任老师的权利。有的学生向笔者反映有的老师上课的确是太差劲,学生“敢怒不敢言”,怕被任课老师“抓辫子”,只有忍气吞声。许多的教育专家在收费时,大谈高等教育产业化,以次类推,学生享受高等教育,是一种购买活动,为什么就不能买到更好一点的产品呢?学校安排一些不适宜教学的老师上课,无疑在把次品高价出售。(这样说可能会得罪一些人,但是它不针对任何个人,为了我们湖大的发展,我们需要不同的声音)学校这样决策,可能是挨着面子,怕得罪一些教师。而我们应该帮助学生培养自主意识、维权意识。教育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作为消费者的学生应该享受等价、等值的服务。如果一个班的80%的学生对任课教师不满意,就应该对其进行“弹劾”,被淘汰出局的老师也不要心存芥蒂,试想如果是你的小孩在学校得到的是这样的教育,你的心里也会起伏不平的。还有一些教师随意调动课时,连教务处都不知道,学生要学习,也只有按老师说的去做了,这些老师调课的原因不是为了教学,而是为了兼职,打自己的“小算盘”,这样的老师学生有意见是很正常的,教务处更应该管一管。

  三 减少直至杜绝统招研究生给本科生上课。课表上安排的明明是张某,一到课堂上就变成了李某,张冠李戴的。教育部都已经明文规定: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必须给本科生带课。研究生可以给本科生上课,可是他们有的自身的能力都值得怀疑,有的才刚刚本科毕业。搞不好,泥沙俱下。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建议学校对那些明知故犯的老师要点名批评,我们学校要应该奖罚分明,以正师生之民心。处处作好人,处处都留情,湖大的发展就只能成为空中楼阁。

  四 对教师、干部的考核:学校在这方面的动作不大,相对于教授而言,在我们湖大很少有“下岗”的,他们每年要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可是就没有不合格的吗?学生考试不好要补考、重修甚至退学,可我们的教师呢?特别是对教师的考核更应该具体量化,有上有下,有进有出的。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很多的东西是“水不急鱼不活”,让每个人都有压力,有使命感、危机感。加强竞争与考核,还有淘汰机制。不要怕得罪人,我想有好的、合理的、科学的人才引入机制,还怕我们招聘不到人才吗? 学生权利维护方面:一 让学生参与与学生自身权利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政策制定。学生在其中没有投票权,但是必须有听证的权利,学校有一些规则的制定并没有完全从学生的权益出发,比如,南北校区的食堂价格相差之大,让人不可思议,为什么在同一个学校,还有这种事情,在南校区的一些食堂的一次性筷子、饭盒都还要一毛钱一个。这在其他高校是绝无仅有的事。食堂饭菜的定价是否听取了学生的意见。他们想当然的制定价格,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个别的恶劣,而学生对此无能为力,只有“罢吃”到外面去。客源外流,效益下滑,只有提高饭菜价格保持收入,得不偿失。高校不是搞后勤社会化改革吗?要竞争才会提高服务质量,而却竞争的法人最少要有三家,两家还容易出现暗中勾结,竞争是个好东西,不仅仅是提高服务质量,而却还可以降低服务价格。笔者还看到一个食堂那么多工作人员,他们也要吃饭、生活,人员过多的话,效率又不是很高,那么运作成本就会增加,也会为学校发展增加一些隐性的负担,从而制约学校的快速发展。与学生有关的水电费价格、园区物业管理费该怎样收取、收多少,学生不知道,只能想住就交。

  五 加大学生选修课的比重,减少必修课的比重,加大考试多样化改革。对于一些基础学科应该按照大类招生,到大三再分专业。这样有利于学生全面打好专业基础。容许学生自选专业,我们学校制定的政策是,在原专业综合成绩加权排名靠前的学生才有这种资格,这样做的后果笔者有不同意见;这还不是优中选优,再优先发展吗?我国的高教已经不再是精英教育,而是大众化教育。那么请问:比如我是学会计的,专业很差,而在中文上有专长,可是我的专业成绩没有排名靠前,就不能转。只能在会计上自生自灭了。这无疑扼杀了一个学生的兴趣和成长的可能性,而与教育的真正的涵义悖道而驰。试想你的本专业学的还可以,至少可以毕业吧!如果按照优中选优、优先发展的原则的话,只会使好的更好、差的更差,造成学生专业成绩、兴趣的两极分化。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也不能落实到实处。在学生补考费用、重修费用的收取上面,我们学校有的是60元/学分、80元/学分。这种标准是否合理,有待论证。惩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这么高的重修费用已经有点变异的味道了,笔者建议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不管分数差多少都要先给予其补考的机会,对于分数太低的,在限定的时间内给予补考,因为许多新生一时还不能适应大学生活,不能把握大学的学习规律。过高的补考和重修费用有可能把学生引入到恶性行环之中。

  六 上课时间的确立与“点名制度”。我们学校下午的上课时间定在1:30,这个时段据学生反映,不是很合理的。教务处这样规定是出于何种目的?人在这个时候很疲劳,老师住在校外还要赶,中午又不能休息,哪有精神上课?一个住在天马的学生,中午在中楼11;40下课,然后吃饭,到下午1:30上课,学生就只有赶时间,学生打瞌睡的不少,精神状态欠佳,不符合大脑的生物钟。教务处以后制定类似的规定,是否要求学生和专家听证。笔者建议废除“点名制度”有的老师很喜欢点名,以此固定到课人数和督促学生认真听讲,可是有的老师讲课实在不行,你有何必强求呢?其实很浪费时间的,你有考试一关,怕什么,我们的老师不在怎备好课上下功夫,却在点名上下工夫,开放式教学就从废除“点名制度”开始。

  学校各部门应该及时疏通在教学、后勤等方面学生的不满情绪,我们现在能够作好的 、能够改变的就一定要作好,暂时不能改变的,我们一定要对学生作出合理解释,让学生知道“校情”。及时化解矛盾,让学生和教职工舒心、顺气。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何愁我湖大不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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