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各地相继发布通知举办七一表彰大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召开七一表彰大会的通知,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召开七一表彰大会的通知1
各基层党支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人才联合党委的凝聚力,激励全体党员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党委领导研究决定于2017年6月26日下午14:00在人才大市场七楼人才会堂隆重举行庆祝建党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庆祝活动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x日(周日)下午14:00-18:00;
地点:人才中心七楼人才会堂。
(二)参加人员(约500人)
1.市委组织部领导、市非公党委领导
2.党委筹备组领导
3.各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受表彰对象
(三)主要议程
主持人:筹备组副组长王颖同志
1.筹备组组长李淑妍同志作庆祝报告;
2.筹备组副组长陈灼儒同志宣读表彰决定;
3.颁奖环节
4.上级领导讲话;
5.艺术团演出。
二、党员民主评议和表彰工作
(一)表彰名额
1.先进党支部55个;
2.优秀党务工作者55名;
3.优秀共产党员320名(原则上一个支部1名,对于党员人数超过45名且近两年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支部可增加1个名额);
4.优秀通讯员6名;
5.党委艺术团优秀队员5名。
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即各类奖项不重复进行表彰。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党委将根据推荐表按规定名额审定表彰名单。
(二)推荐范围
先进党支部在党委所属的党支部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先进党支部支委、党办工作人员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通讯员在全体党员及党办工作人员中产生;艺术团优秀队员在艺术团中产生。推荐评选工作与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党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综合评定。
(三)评选方式
1.先进党支部由支部自荐、支部互荐、党办推荐,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通讯员由各支部自行选举推荐,党办审核,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其中党办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通讯员,直接由党委审批产生;
3. 艺术团优秀队员由艺术团(合唱团和舞蹈队)选举推荐,党办审核,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
(四)表彰方式
对受党委表彰的支部及人员除了给予精神鼓励之外,另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物资奖励。
(五)时间安排
评选、推荐时间:截止时间至6月x日17:00。
(六)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条件
本年度(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支部考核结果优异,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前55名的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按照“五带头”的要求,自觉学习党内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按照党章和党委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委和党支部两个层面的各项活动,参加支部生活次数达到该年度支部组织活动次数的80%以上。
(3)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两新”经济领域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廉洁自律,乐于助人,敢于揭发和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团结在党委周围,为党委和支部工作献计献策。
(2)模范遵守党委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好支部活动,及时传达、落实中央精神和党委工作部署,善于总结经验,班子团结。
(3)热爱党务工作,工作热情,富有创造精神,团结同志,关心党员,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正派、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任。
(4)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4.优秀通讯员条件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热爱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委及基层支部工作情况;积极向党刊《我们的家园》或其他报刊媒体投稿2篇以上,所投稿件质量高。
5.党委艺术团优秀队员条件
(1)遵守党委艺术团章程,按时参加艺术团训练、演出、执行艺术团决议。
(2)努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刻苦训练,和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3)能够自觉维护艺术团荣誉,积极向艺术团建言献策,为团队的建设能够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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