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同志们:
很高兴今天来参加区政协民—主评议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下面我简单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充分肯定民—主评议监督形式
从刚才的会议内容以及我所了解的相关情况看,区政协这次民—主评议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组织严密、规范有序,评议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具体实际情况展开,内容详实、主题鲜明,所提的意见建议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应该说,给区委区政府以及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我听了很受启发。因此,我认为这种形式非常好,其意义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体现了政协围绕中心、创新履职的工作理念。近年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区政协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发挥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组织政协委员集中开展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民—主评议,是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方面的一种创新举措和有效形式。据我了解,本届政协以来,区政协已经先后对区交通局、区城乡一体办、区卫生局等政府部门成功地进行了民—主评议。均取得了较好效果。司法行政系统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平安、法制、和—谐的过程中,担负着大量基础性、预防性的工作,是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发挥的作用非常重要。在当前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维稳任务日益繁重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重视,进一步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作用十分必要。区政协选择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我认为,这个切入点选得非常好,体现了区政协对促进全区社会长治久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为民、促进和—谐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对此要充分肯定。
2、为部门提供了疏理工作、查找不足的有效契机。政协的民—主评议是一种建立在广泛群众基础上的、具有较高组织层次的、能够充分体现民—意的监督形式。由于政协组织的广泛性和包容性,作为被评议部门来说,通过接受政协的民—主评议,能够充分听取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各界别群众对本部门的真实看法。同时,政协位置超脱、智力密集,能够提出切实的、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利于帮助被评议部门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促使其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今天几个委员发言,应该说都是说到点子上,都点到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关键所在、重点所在。所以我认为政协民—主评议,对我们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既是对工作的监督,更是政协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司法行政部门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通过接受认真接受评议,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疏理,充分吸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促进工作的更好开展。
3、为党委政府营造了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的有效平台。政协民—主评议的开展过程,同样也是一次充分开展协商的过程。通过政协搭建的平台,为区委区政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供了机会,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使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深了对有关问题的认识,有利于大家增进理解、形成共识,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因此,对政协民—主评议这种形式,一定要予以要充分肯定。
二、要认真采纳政协民—主评议的意见建议
刚才大家畅所欲言,围绕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评议意见和建议。应该说,这些意见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开展民—主评议的目的是要最终加强和改进工作,所以对这些意见建议,我们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1、要强化领导,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是搞好整改的前提和保证。希望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同志要把评议中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把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要对照评议的意见、建议,对症下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时限,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考虑必要性,又考虑可行性,切忌华而不实、脱离实际。
2、要扎实整改,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衡量评议工作是否成功,关键是看被评议单位落实评议意见、解决问题的效果如何。希望区司法行政系统对政协民—主评议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整改,同时,把落实整改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及时制订完善好相关的机制和配套措施。务必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需要区委区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报,以便区委区政府在决策过程中统筹考虑,予以解决。希望区政协也要对相关评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评议成果的落实到位。
三、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1、要努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服务。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同志们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通过不断开拓进取,转变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推动广大—法律工作者积极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要根据经济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深化对法律服务经济发展职能作用的研究,不断深化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在巩固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进一步为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搭建平台,扩大—法律服务经济发展的覆盖面,提升法律服务经济发展的层次,为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要努力为社会矛盾化解筑牢基层基矗要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主力军”作用,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不断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发挥好矛盾纠纷大排查的“预警器”作用,认真总结近年来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预知、预判、预防,提高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的“减压阀”作用,以农村为法律援助重点领域,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推进法律援助“三纳入”,促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的解决,彰显社会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发挥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的“防火墙”作用,加强对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规律性研究,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突出法律服务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优势,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3、要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队伍保障。要将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岗位技能练兵,来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整体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队伍。要按照“精、准、细、严”的要求,加大各基层司法所的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评估考核力度,形成“追、比、赶、超”的良好局面。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工作者的管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好人才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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