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工作会议简报1:
2017年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月27日、28日在昆明召开。会上总结了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2017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交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做法等。
2016年云南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78起、死亡2319人,同比下降10.7%、7.5%,呈现出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双下降”的特点,其中较大事故60起、死亡226人,同比下降3.2%、1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指导帮助1.84万户重点监管对象量身定制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规范和检查标准,对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通过大检查系统共排查隐患18.49万项,其中重大隐患197项,一般隐患整改率达96.27%,重大隐患整改率达87.82%。
会议认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五网”建设的快速推进,新风险、新问题不断涌现,轨道交通、石油化工、油气管线、城市公共安全等领域风险凸显,建筑施工领域监管任务和压力倍增,加之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众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新老问题交织,诸多因素叠加,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的风险和压力。
据悉,今年云南将努力实现重特大事故“零控制”、较大事故控制在55起以内、一般事故大幅减少的目标。
云南省城市工作会议简报2:
2月29日,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科学统筹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着力提升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水平。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民宗委党组书记赵立雄主持会议。
这次会议是云南省首次专题、系统研究部署城市民族工作的会议。会议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全省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坚持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切实提高城市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李江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牢牢把握城市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要重点抓好城市化进程中的共建共享,加强产业规划衔接、加快城市民族聚居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输出地和流入地的协调联系机制,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抓手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倡导建立各民族相邻相伴,水乳交融的相互嵌入式居住结构和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制化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民族工作,力争全省城市民族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把全省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省民宗委、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州(市)民族宗教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以及昆明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蒙自市、临翔区等部门和州(市)、县(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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