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发展目标和建设“特色水利现代化”的总体任务,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健全机制为保障,进一步巩固质量强市成果,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水利建设稳步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水利从业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使质量管理理念常态化、规范化,在工程、服务、管理、环境“四大质量”上有明显改善。切实加强政府质量管理行为,强化“三重”督查机制,创新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全覆盖。通过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水利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和水利工程质量评价体系,保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不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注重工程外观形象,强化精品意识,每年争创1-2项省水利优质工程。
三、工作重点及安排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市水利局质量管理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工作的组织开展。各县(区)水利部门、各市直重点工程建设处要根据工程工程类别和工程特点,建立相应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2、完善质监体系。筹备成立独立的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面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区)水利部门也要相应成立质监机构,建立并完善省、市、县(区)质量机构相互独立、各负其责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3、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百日竞赛”、“百日攻坚”、“八大集中行动月”等主题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质量管理年活动宣传,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4、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检巡查和“飞检”,重点加大对钢材、水泥、黄砂、碎石等原材料以及商品砼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原材料进场和设备质量关,完善商品砼配比、试验、配送相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5、规范试验检测单位行为。建立水利工程施工原材料试验、质量检测机构名录库,定期组织考核,淘汰不合格企业,对名录库适时进行更新。
6、建立建管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市、县(区)水利局主管、建设、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质量监督7方建管联席会议,分析排查问题,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岗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和一线操作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管理人员掌握和熟悉新知识、新规范、新标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8、鼓励争先创优。在各工程建设处、各县(区)、各类项目之间要开展“五比”:比质量,看谁工程优;比进度,看谁推进快;比施工,看谁更规范;比廉洁,看谁执行好;比实效,看谁效益高。在全市范围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树立一批正面典型,争创质量优质。
9、打造诚信体系。全面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质量行为监管,初步建立设计负责人、招标代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行业信用评价等级,逐步在全市水利行业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质量信用制度,加大对市场主体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提升企业主动抓质量讲诚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10、扩大科技应用。充分利用市水利院士工作站、河海大学研究生站两个科研平台,带动和引进先进的科技技术,加速水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步伐。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提高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应用水平和应用程度,在1到2个方面取得突破。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3年5月)。5月中旬召开全市水利系统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传达省厅质量强水会议精神,全面部署质量管理年活动目标和工作任务。利用媒体宣传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成就。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
1、规划设计研讨月。5月份,由市水利规划办公室和局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牵头组织,以规划为先导,以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为抓手,集中技术力量,组织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县(区)水利设计室,深入基层一线,做好工程规划调研,研讨项目整合包装和跟踪落实的具体办法,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着力提升单体工程设计水平。
2、项目建设冲刺月。从5月中旬至6月中旬,由局各业务处室牵头,县(区)水利部门、市直各建设处联动,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全力开展项目建设冲刺活动。。
3、工程移交突击月。从5月下旬至6月下旬,由局基建处、农水处、城水处、工管处分别牵头,县(区)水利部门、各项目建设处联动,对我市境内所有已完成的水利工程,及时组织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在主汛期来临之前,要突击组织一批水利工程通过水下验收、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落实管理责任。
4、6月下旬,组织上半年水利工程观摩考评活动,评选出“百日竞赛”优胜工程、优胜项目法人、优胜设计负责人、优胜项目经理、优胜总监以及优胜设计员、优胜施工员、优胜安全员、优胜监理员、优胜督查员。
5、9月上中旬,组织召开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百日攻坚”动员会,研究推进措施,冲刺年度目标。
6、工程建设推进月。从10月至11月,组织召开全市水利工程建管联席会议,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推进举措。并由局各业务处室牵头,县(区)水利部门、市直各建设处联动,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对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要求整改。
7、工程验收冲刺月。12月份重点围绕年度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工程验收,及时交付使用,保证年度工程当年建成、当年发挥效益。
8、12月下旬或2014年1月上旬,组织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年度目标观摩考评活动,评选出2013年度市级优质工程、优秀项目法人、优秀设计负责人、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以及优秀设计员、优秀施工员、优秀安全员、优秀监理员、优秀督查员。
9、2014年2月,组织全市水利工程集中开工仪式。
10、2014年2月至5月,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百日竞赛”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5月下旬)。总结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交流和宣传,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质量管理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严格质量管理贯穿到水利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2、强化宣传报道。充分运用网络、电视、报刊、公开栏等,以全方位、多视角、多形式宣传“质量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影响,强化活动效果。
3、落实工作责任。按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水利局、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本意见的各项工作内容,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要充分调动系统内外、上下左右的各方力量,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4、严格目标考核。为推动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拟将质量管理年活动开展及其效果纳入市局年终考评,强化目标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对在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展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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