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活动方案「详细版」
根据中央文明办、省、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的安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要求,结合国家法定节假调整这一有利契机,更好地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建设和谐文化。
今年清明节期间,我县将隆重组织“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系列文化活动。为使这项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实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亲近自然、亲近传统、亲近家人”
二、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清明节寻根祭祖的民间传统习俗特征,突出缅怀先祖、缅怀先贤、缅怀先烈,不力倡导孝心、推行孝行、弘扬孝道、倡行忠义、培育忠心、塑造忠诚。通过诵读经典文章,演绎民俗文化,拓展节日文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记中华民族历史,珍惜美好幸福生活,共建文明和谐家园。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将于3月初启动,一直延续到4月上旬。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绿色的缅怀”——中华美文诵读活动。
承办单位:县教科局
具体组织单位:城内小学 麻田中心小学
时间:3月27日——4月1日
地点:各学校
2、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青少年清明节网上祭英烈活动。
承办单位:县教科局
具体组织单位:县城各中小学校
时间:3月15日——4月10日
3、参与组织“我们的节日”——首届全国清明节诗文、祭文、信征集大赛。
承办单位:县文明办、县直五一党(工)委、社区党委
时间:3月15日——4月10日
4、举办“我们的节日——清明”缅怀先烈主题演讲比赛。
承办单位:县教科局
具体组织单位:左中 二中 三中 宏远学校 麻田中学
时间:4月2日——4月3日
地点:各学校
5、开展群众性缅怀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群众性缅怀先烈、先祖、先贤活动。
承办单位:县文明办 民政局 教科局
具体组织单位:县直五大党(工)委 麻田镇党委 社区党委 城内各中小学校 麻田镇各中小学校
时间:4月3日——4月5日
地点:左权烈士陵园、麻田八路军总部纪念馆、何云烈士纪念碑、十字岭纪念亭等
6、开展“秉承传统 文明祭奠“活动。
清明节期间的祭奠活动,要革除陋习、培育新风,积极倡导以“献一束鲜花、栽一棵小树、读一篇祭文、忆一段家史”为主要形式的.文明祭祖风尚,在全社会营造缅怀先人,亲近自然的清明文化氛围。
组织单位:县直五大党(工)委 社区党委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 长:李左红(县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郝建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明办主任)
胡德荣(县教科局局长)
侯建华(县民政局局长)
王建军(县文化艺术中心主任 麻田八路军总部纪念馆馆长)
刘晋海(县广电中心主任)
李四新(县委通讯组组长)
赵宏伟(辽阳镇党委书记 社区党委书记)
李雪峰(麻田镇党委书记)
张 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机关党委书记)
崔 波(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机关工委书记)
李彦言(经贸党委书记)
赵晋民(政法党委负责人)
杜长青(农业党委书记)
侯新华(社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积极引导。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方案》安排,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传统的祭祖、踏青以及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进行文明祭祀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亲近自然的良好氛围。县民政局、麻田入路军总部纪念馆要以各种形式展示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为祭奠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缅怀环境。县直五大党(工)委、社区党委要精心组织设计好本党委的集体祭奠活动。县教科局和县城、麻田镇各中小学校除在认真策划组织好全校性的“美文诵读”和演讲比赛区外,还要组织好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活动,同时要把清明祭奠活动和团日、队日、成人宣誓仪式等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争做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传承中华文化的践行者。
2、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县电视台、通讯组、政府网站、《今日左权》等媒体要采用专版、专栏、滚动字幕、新闻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系列文化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大众传媒手段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系列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各组织单位要注意和各媒体的及时沟通,各媒体也要伸长触角,及时报道好每个单位的每一项活动,特别要做好向上级各媒体的传送稿件工作。通过活动造势,进一步推动全县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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