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每月之星评选的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宣传班级先进典型,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我校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班级“每月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引导教师改变评价方式,充分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掘学生的闪光点,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发展的潜力,找到成长的自信。
二、组织领导
组长:唐广华
副组长:秦久红
成员:张志勇、杨一奋、杭琳、年级组组长
三、“每月之星”类别:
自尊自爱之星、诚实守信之星、礼貌待人之星、遵规守纪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勤劳节俭之星、劳动卫生之星、孝敬父母之星、遵守公德之星、尊师爱校之星、阳光心态之星
四、评选条件:
参加“每月之星”评选的同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班级满意度测评不低于80%。
1、尊敬师长、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常州市第五中学学生行为规范》;
2、思想品德好、人格魅力强,恪守社会公德、个人综合素质好;
3、热爱学习,锐意进取,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是同学的学习榜样;
5、在各种活动中为学校赢得荣誉得到公认的。
五、评选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工作。
2、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班级每月之星”的示范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评选步骤
1、评选推荐阶段:各班级根据学校“每月之星”申报要求,每月评选出本班“班级之星”2名。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为学校“每月之星”,并填写《常州第五中学班级“每月之星”推荐表》,于每月30日前,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报送各年级组长处(电子稿)。各班级组织初评的过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共同推荐的办法。
2、公布展示阶段:各班推荐出的学校“每月之星”,由学校及时在宣传橱窗中予以展示宣传。
3、学校将在每学期期末对一学期来各班推荐的每月之星中评选出年级十佳,并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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