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方案
督导方案(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整教办[2014]22号文件精神要求,紧扣活动各个阶段开展阶段性工作,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做好档案局《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检查督导工作方案》活动的督导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档案局工作全面落实,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现就档案局做好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检查督导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
二、目标任务
认真查找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懒散庸腐”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建立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长效机能,促进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和提高,确保开展工作政令畅通。
三、督查主要内容
(一)督导检查各个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督导宣传发动情况,检查督导全体干部学习教育情况,看是否有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学习内容是否充实,学习时间是否充足;检查督导查摆问题情况,看是否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四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检查督导问题整改情况,看是否对自身实际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
(二)上班到岗情况。检查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干部挂牌上岗、去向公示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岗情况,是否有擅离职守、脱岗、空岗等现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是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r
(三)工作纪律情况。干部上班时间是否有串岗、离岗、迟到早退、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等与业务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是否设立考勤薄,工作人员上班是否按时签到,因公外出是否有登记,有事请假是否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是否有专人负责考勤。
(五)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行为,以及“门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无行政不作为现象。
(六)领导作风情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干部下基层三问、三解、三服务、三促进”活动和评议科长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围规办宴席、奢侈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督查方式
(一)检查干部学习记录、工作总结等资料。
(二)对《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检查督导工作方案》活动的各个阶段重大事项,如召开动员会、座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专项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督导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全面掌握情况。
(三)反馈情况。及时向单位全体干部反馈督导检查后的情况,对存在问题多的人和事,提出批评和写出整改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督导小组及成员要认真负责地开展督导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督导工作。
(二)督导小组及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督导期间严禁中午饮酒,不接受各种形势的宴请、礼品等。
(三)督导小组要按时完成督导任务,注重实效,保证督导质量。
督导方案(二)
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石发[2014]3号)文件精神,市委在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派出督导组加强对各督导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为进一步明确督导组工作职责和任务,扎实有效开展督导工作,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要求,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主要工作职责
市委第十二督导组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导市发改局、计生局、人社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局、广电局、商务局等8个单位。主要负责沟通信息、上传下达,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具体指导、检查评估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结合第十二督导组督导单位实际,制定第十二督导组督导工作方案。
2.审阅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3.指导并参加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
4.通过谈话、座谈、调研等方式,指导帮助督导单位找准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的“四风”问题。
5.审阅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
6.全程参与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7.审阅督导单位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及班子成员整改措施。
8.督促督导单位对每个环节认真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督促指导督导单位进行“补课”。
9.了解掌握督导单位专项整治和建章建制的具体情况。
10.会同和指导督导单位及时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典型,用典型指导工作。
11.及时发现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12.认真总结在督导工作中掌握了解的各地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13.完成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
1.制定督导工作初步方案。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并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督导单位拟写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情况、活动《实施方案》、《党委(党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动员会议方案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动员讲话等相关材料。
2. 督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进行审阅把关,提出意见建议。督导组组长适时与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了解活动准备情况,商定督导组进驻时间、动员会议召开时间等事宜。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由督导组报联络组,联络组审核后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备案。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不能简单照套上级方案。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1.与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商定启动部署工作。督导组进驻后,即与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商定督导工作方案和动员会议等事宜,调阅党委(党组)书记讲话稿。
2.了解教育实践活动准备情况。听取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情况汇报,了解前期准备工作和开展活动的总体考虑,提出意见建议。促请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注意掌握舆情动态,加强网络、手机负面信息管控和舆论引导。
3.参加动员会议。动员会议由督导单位党委(党组)负责组织,党委(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督导组组长讲话,传达中央、省、荆州市、市委有关精神,介绍督导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公布督导组联系方式,作出公开承诺,在督导单位设置征求意见箱,接受反映问题和群众监督。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
各级动员会议采取统一部署、从上至下、统筹安排召开。动员会的时间安排要按照四条基本要求进行把握:一是中央、省委、荆州市和市委会议精神是否已经在党委(党组)及其他基层组织会上传达学习;二是工作机构是否建立;三是专班人员是否到位;四是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是否制定,并经党委(党组)及其他基层组织讨论审定和督导组把关,相关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动员会议参会人员范围:
(1)市直部门动员会议: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近3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本系统工作的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与各单位党委(党组)商定。
(2)企业动员会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党员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与各企业党组织商定。
动员会议结束后,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对从本地、本单位调出任职不满1年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转该同志所在单位督导组或相关联络组。考虑到民主评议要填写内容较多,有关表格可在会前发放填写,会上收回。民主评议表由督导组回收汇总。
4.了解学习教育情况。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提出意见建议;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列席领导班子有关学习讨论活动。
5.了解征求意见情况。督促指导督导单位党委(党组)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并原汁原味地梳理干部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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