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医保局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县医保局工作紧紧围绕推进“四化”战略建设“五个宁都”这个大局,通过广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高效务实的工作,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度运行基本平稳,基金收支实现略有节余,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现就今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三项保险工作全面大幅提升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我县参保单位547个,任务数27500人,参保总人数为27610人,其中:在职人员17379人,退休人员10231人;居民:全年参保人数为105113人,任务数105000人,其中成年人23206人,未成年人80485人,其中大学生1422人在校学生参保77530人,实现参保覆盖率达98%。
2、工伤保险:全县参保单位174个,参保人数13109人,任务数13000,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012人。
3、生育保险: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906人,任务数9900人,
二、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全面超前超额完成,运行基本平稳,收支实现略有节余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基金征缴2851万元,完成征缴基金3968万元。超额完成139%。
今年各项基金总共支付23249人次,基金支付金额1216万元。其中,居民共计支付人4842次,分别为住院报销4223人次,基金支付712万元,慢性病特殊门诊报销619人次,基金支付19万元;职工共计支付18343人次,基金支付1273万元,分别为住院报销3839人次,基金支付1160万元;门诊14504人次,基金支付113万元;工伤保险52人次,支付基金112万元,领取工伤保险固定待遇12人,支付基金10万元。
三、主要措施与亮点
今年来,我局对医保、工伤、生育保险的宣传更细、意识更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政策更优,待遇更高,保障力度空前加码;管理更顺、运行更畅,基金收支略有节余。
(一)医保政策,宣传更细,力度更大。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参加医保的良好氛围,我局充分利用“春季就业招聘大会”、“12.4法制宣传日”和《社会保险法》宣传周,走上街头,深入社区。采取咨询、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各个电视频道上播发参保登记信息,租宣传车在全县大街小巷和大的乡镇流动宣传,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待遇大幅度提高、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不断提高、居民获得确实保障以及参保基准年度等方面,取得的效果比较明显,今年来印制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宣传单,发放十万余份,参保人员反映良好。
(二)强化基金征缴,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在基金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基金会计统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报表上报制度和基金预决算制度,同时还建立了审计公开制度,邀请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基金进行审核,确保了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通过下发催缴通知单、电话催缴、上门催缴以及与待遇支付相结合的办法,提供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如现金、转帐、托收确保基金及时到帐;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各级各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三)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目前,我县已有33家医院和35家药店获得定点资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是医保基金的流出通道和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阀门。
1、严把“三关”,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一是把好住院审批关,杜绝冒名住院。一方面加强对轻病住院、挂床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治疗和违规用药等现象的管理力度。如发现有冒名顶替住院现象,要求定点医院必须及时报告,否则将对医院予以处罚。二是把好住院病种关,防止基金流失。三是把好“三大目录”执行关,严防基金浪费。对定点医院“三大目录”的执行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重点稽查。今年拒付因工伤、交通事故及有第三方责任人等意外伤害报销二十余起,涉及医疗费用10余万元,挽回基金损失近七万余元。
2、坚持“三个到位”,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管理。
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我县推出了绿牌准入、黄牌约束、红牌退出的管理机制,从审批、管理、考核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审查监督,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审批到位,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实行严格的市场竞争准入制度。二是坚持管理到位,严格规范售药行为。三是坚持考核到位,严格执行目标管理。对药价和经营的合理性进行监管,对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结果与年末考核挂钩,作为是否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
3、突出“三化”,加强对经办人员的管理。
通过突出“三化”更有力地促进了“加快宁都发展、重塑宁都形象”和“发展提升年”建设,实现职工队伍服务意识和参保人员满意度都提高的目标。
一是工作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通过责任追究制等十项规章制度,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权力制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二是办事公开化,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过程中,经办机构把所有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公布,极大地利于广大群众和参保人进行监督。三是服务人性化,提高服务水平。医保日常工作主要是为参保人服务,经办机构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参保人”的工作理念,把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四)把握政策、完善措施,做好大病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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