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天津市价格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坚持把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实际,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1、加强调控监管,努力稳定市场价格
20xx年,全市物价系统以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稳定市场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价格调控监管措施。
①严格控制出台政策性调价项目,减轻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压力。全年除国家统一安排的项目以外,我市没有出台对价格总水平有直接影响的政策性调价项目。
②全面加强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成本及生产状况的调查,建立了周边主要城市价格监测信息交流制度。
③努力做好价格分析预测。高度关注国际、国内市场价格走势,在各区县市场监测、成本调查、市场巡查的基础上,全面加强了对市场价格走势和总水平运行的预测分析。物价系统的价格监测调查分析材料,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④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制度,组织全系统持续开展市场巡查,了解价格变化,监控市场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与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有关的价格及收费专项检查。
⑤着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组织召开了生产经营企业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醒会,商业企业保障供应稳定物价工作恳谈会,敦促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自律。配合主渠道实行猪肉批零价格联动,统一制作专用标价签,规范了零售环节的明码标价。
2、把握政策导向,积极稳妥深化价格改革
在严格控制调价项目的同时,坚持把价格改革的重点放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节能减排方面。经市政府批准,3月1日调整了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水资源费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水价分类和自来水价格构成,对非居民用水严格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11月10日起,调整了工业用天然气价格,12月1日调整了车用天然气价格。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将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和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一律归并为民用类价格,全年减轻学校负担2亿多元。
为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减少污染排放,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扩大了差别电价的实施范围,提高了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落实脱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燃煤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对240多万千瓦的燃煤机组实施了脱硫电价。积极争取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的政策,制定了扶持企业发展的上网电价,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先后两次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在6条联网高速公路实施了货车计重收费改革。
3、强化价格管理,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①在教育收费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两免一补”政策,全市80多万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经费补偿金和小学报名考试费。继续清理整顿改制中小学校收费。修订义务教育阶段各种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制定了20xx年中小学教材价格。在秋季开学前,向社会全面公布了高等学校的学费标准,进一步强化了教育收费社会监督。
②在医药价格管理方面,落实了国家发展改革委4批860种药品降价措施,根据药品差比价规则,又进一步降低了202个品种,600多个规格的药品零售价格。针对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规范了93种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组织召开了华北五省市药品定价协调会,研究协调地方管理的500多种药品价格。对我市近300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实际销售价格的调查。重新核定了部分医院自配制剂药品价格。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及一次性耗材收费项目进行了规范。核定了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中介代理服务收费,大幅度降低了收费标准。
③在房地产价格管理方面,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积极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四带”招投标工作,严格审核销售价格,制定了19个项目,200多万平方米的社会保障住房价格。对历史遗留的危改项目住房问题,提出了妥善解决的价格政策。认真测算经济租赁房价格,研究制定了“租售结合”的管理办法。严格新建住宅供热工程建设费和小锅炉并网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行为。加强了新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完善了电器设施消防检测收费管理办法。调整了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4、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完成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年审工作。重新修订了20xx年度《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年初,停收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全年可减轻经营者负担约1亿元;11月,又取消和停收了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19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了机动车IC卡工本费和非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收费标准。
改革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方式,停止执行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制定了城市树木赔偿和补偿费管理办法、城市绿化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管理办法、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管理规定。制定了我市各级人民法院部分诉讼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比以前有明显降低。组织开展了农资、药品、电力、成品油、供热和自来水价格,教育、医疗、涉农收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专项检查。在重要节日期间,加强了对重点行业明码标价和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集中检查。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52件,经济制裁总金额2900多万元。
5、加强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工作的敏感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显著提高,受到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开展了普通公办全日制高中、城市公交、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因公出国代办服务费的成本监审工作。加强依法行政教育,价格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显著增强。组织开展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政复议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开展了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考核评比工作。制定了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的实施细则。
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全面启动“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操作规程,完成了鉴证人员年审,完善了价格鉴证结论审批制度、聘用专家制度,价格鉴证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鉴证案件3。8万件,鉴定金额18亿元,比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更加注重价格政务网、价格信息网和医药价格信息网的服务功能建设,加强了公众信息网、局域网和系统远程网的维护管理。落实了安全稳定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按时完成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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