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
20*年是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2号)的第一年,我局要将学习贯彻中央《决定》与党的十六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围绕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任目标,更加主动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位置。更加注重把握人口发展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人口安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均观念。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坚持每年由主管领导主持的计生例会,听取本单位计生工作情况汇报,解决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下发外经贸任务和对外经贸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时,把计生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计划生育意识。始终把宣传教育摆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开展计划生育人人有责和优育优教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教育,以提高育龄妇女自我保健知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积极参与“三优”工作,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确保局工作人员的晚婚率、晚育率、独生子女领证率、计生统计准确率均达到100℅。
2、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台账,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干部职工晚育情况登记表、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卡、已婚育龄妇女登记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做到各种台账清楚,符合计生要求。认真填写计划生育月报表,按时报送所在街道居委会。
3、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城市计划生育“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所在地居委会,主动接受所在居委会、街道计生部门的指导督查。真正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杜绝计划外怀孕和生育。
三、配合下派干部驻村工作,协助挂点村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帮助群众增强人口意识,转变婚育观念。
二是协助村两委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建立“乡负责、村自治、组为基础、户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协助村两委抓计生例会制度,推动村计划生育工作走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四是把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和创一流村计生协会与创建文明村、小康村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创建合格村活动上水平、上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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