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7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劳动密集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市控范围内)工作目标,为建设“平安”,加快推进发展升级、绿色崛起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我县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上年下降1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全力推进“五个全覆盖”工作开展。即集中宣传学习省、市、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全覆盖;县、乡、村出台《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覆盖;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同级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向同级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全覆盖;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监管职责全覆盖。
2.强化党政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全局,纳入宣传教育范畴,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指导,对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是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3.强化部门监管,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落实好直接监管职责。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落实;制定和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强化行政和经济约束手段。
(二)以宣传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安、法治兴安各项工作
5.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确保安全生产。
6.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提升基层安监人员执法能力;以执法检查工作量、日常执法监管为指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竞赛。
(三)以防范事故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检查制度,改进检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8.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落实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形成安全隐患定期逐级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24小时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管。
9.持续推进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抓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危险化学品、劳动密集型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村小水电、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统筹兼顾加强职业健康卫生、特种设备、旅游、民爆器材、冶金、建材、机械、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促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10.纵深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加强对乡镇、部门“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11.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市安监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和督查处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报告;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12.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有效监管模式,从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在核准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凡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标准要求、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实施关闭取缔。对已取证的企业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证照到期且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予延期申报或延期许可。
13.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及小微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总要求,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档升级工作。建立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激励政策,将达标结果向银行、保险等主管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作为企业信用评级、投融资的重要参考依据。制定加强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动态管理和运行效果评估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14.强化应急救援基础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门之间与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在事故救援中各尽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举行县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金投入机制和事故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制度。
15.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齐专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职业病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并达到基础建设要求;突出对金属冶炼、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高危行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完成职业病危害重点监管行业普查登记申报任务。
(五)以安全生产教育宣传为起点,全面提升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16.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六进”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运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
17.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加强对“三岗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辖区内全员培训的覆盖率;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三项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或持假证上岗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六)以深化作风建设为抓手,强化效能建设,打造廉洁高效安监队伍
18.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范“四风”反弹,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审查机制,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深入开展“1+4”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千方百计为基层排扰解难,加大对机关人员日常绩效考核力度,通过明查暗访、邀请第三方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等形式,确保干部职工“在岗、在行、在状态”。
19.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精神,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队伍“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专业监管和廉洁自律”五个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2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纪委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五不准”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和车辆使用公示制度;严肃查处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监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7
201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安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着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现将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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