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1
局各有关科室、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区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项目部):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姜安委[20xx]1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在自查自纠阶段未进行隐患排查申报或零隐患申报的单位,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逐一核查,核查情况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局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集中检查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结合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频发、未按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未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申报自查自纠情况和零隐患申报的企业。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局领导将带队对各部门、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前期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拾遗补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覆盖全系统各行业,涉及所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密集特点,及早研究制定方案,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路面监控和执勤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客货混装、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旅客安全出行教育,强化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带上车。
(二)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和码头装卸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要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码头装卸)企业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增加作业巡回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迅速整改到位,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三)建设工程安全。要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工人安全素质培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因赶工期而放松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以客运站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等区域为重点,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针对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保障应急预案完善、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设施完好,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有效遏制消防事故的发生。
(五)水上交通安全。要加强景区游船、渡船的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景区要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报海事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督促景区加强现场管理,严防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此外,对涉及到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电、用水、用气等领域,也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连续生产或进行设备检修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防止突击生产和违章作业,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我区及周边发生的事故教训,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出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2.聘请专家,深入排查。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创新检查方式,除正常监察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外,还要增加专家检查,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检查服务,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3.即查即改,务求实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落实好“四不两直”检查制度,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单位对大检查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成果,分析不足,推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各部门、单位须于9月14日前向局安委办报送检查方案,9月25日前将未进行隐患申报单位和零隐患申报单位核查情况报告,10月12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国庆节前交通运输安全督查分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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