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高校、“2011计划”首批入选大学,国家“111计划”立项的两所人文社科类大学之一,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与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7年在自主招生中实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录取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2017年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报名组别录取计划可录取专业应用型卓越项目20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50法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涉外型卓越项目30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三、工作程序
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环节时间内容1报名2017年3月2017年3月5日-2017年3月15日接受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2017年3月15日15:00关闭)2资格审查2017年3、4月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允许参加测试名单3公示资格审查结果2017年4月底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及相关信息4测试2017年6月13日、14日组织考生到校测试5公示测试结果2017年6月22日前确定入选名单及录取政策并在我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6录取2017年7月录取7公示录取结果2017年7、8月公布录取自主招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分组
(一)报名条件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考生报名均采取自荐申请报名的形式。报名条件如下,考生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报名。
1.条件一
条件一分为语文类学科竞赛获奖、英语类学科竞赛获奖和自然科学类竞赛获奖三种。凡高中阶段(应届生限2016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往届生限2011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在此三类竞赛中达到以下要求奖项者,均可向我校提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申请。
类别比赛奖项要求语文类学科竞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大学语文教育研究所和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英语类学科竞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和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国日报》社主办)获奖者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高中组)(中央电视台)自然科学类竞赛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注意: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原件,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或已获奖但证书尚未发放者,恕不接受报名。)
符合本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中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笔书写)、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语文类学科竞赛为条件报名的考生,须提供获奖作品。
2.条件二
考生在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学科有突出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展示出较大潜力且品学兼优的,可以向学校提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申请。
符合本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能够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自荐材料,包括自荐信(同上)、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材料。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意见可作为考生个人自荐的补充材料。
(二)报名分组
“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报名条件见下表:
报名组别报名条件应用型卓越项目
自荐条件一:语文类学科竞赛
2.自荐条件一:自然科学类竞赛
3.自荐条件二涉外型卓越项目1.自荐条件一:英语类学科竞赛2.自荐条件二
凡符合上表所列报名条件中任意一项者即可报名相应项目。“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不得兼报,不得中途更改报名组别。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5日—2017年3月15日(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3月15日15:00关闭)。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填写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教务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校长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后,连同个人自荐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邮寄方式视为报名无效),封面必须明显标注“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报名申请材料须装订成一册,材料编排顺序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自荐信及其他材料。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在本校将报名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相关信息汇总并在校内主动公示一周以上。同时,中学要填写《中学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一),将本校所有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进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单独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考生寄出报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号,以当地邮戳为准。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寄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收件人为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为102249。
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要单独寄出。中学推荐意见、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推荐意见,由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直接提供。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填写《推荐意见登记表》(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参照考生邮寄材料的形式、时间要求,单独寄送,函件封面注明“推荐意见”。
(二)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学科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符合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
对于以自荐条件一报名的考生,进行通过性资格审查,学生符合学科竞赛自荐条件,即可获得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资格。
对于以自荐条件二报名的考生,进行选拔性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综合参考学生自荐材料以及学校、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推荐意见,择优选拔部分考生来校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时对“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进行遴选,视报名情况确定两类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三)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2017年4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gongwen/gongzuojihua/36017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