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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入境新政

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成都出入境新政

  成都出入境新政方便外籍华人安居乐业、为外国学生实习和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下面是新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成都出入境新政

  针对外籍人才、外籍华人及外籍学生等创新创业发展主体人群,今年6月1日,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推出四大方面十五项入出境、停居留和永久居留的政策措施。新政实施以来,已经有200多名外籍人士咨询中国“绿卡”。新政实施将在吸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方便外籍华人安居乐业、为外国学生实习和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相对于过去的出入境政策,新政到底有哪些突破和创新?

  关键词

  外籍人才

  建立市场认定外籍人才机制

  从2009年起,日本籍夫妇AOYAMA TAKAO、AOYAM KEIKO开始在四川音乐学院任教,因不符合申请条件而无法申请中国“绿卡”。新政发布后,民警第一时间告知他们可以通过外籍华人在华工作达到规定时间的渠道来申请。如今,夫妇俩已经正式递交申请材料。

  6月1日发布的成都出入境新政提到,在自贸区或全创改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员,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其未成年子女和外籍配偶也可随同申请。此新政从政策上突破了单纯由行政管理部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门、外国专家局等)认定外籍人才的做法,辅以更加灵活的人才认定方式,坚持市场配置、市场评价,与外籍人员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挂钩,建立市场认定人才机制,完善外籍人才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

  同时,新政进一步扩大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将自贸区、全创改管理机构纳入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单位范围,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开辟永久居留“直通车”。

  针对长期在蓉工作的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也更加灵活,突破现行法规只允许外籍高层次人才(A类)、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或投资者申请5年期居留许可的限制,对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在蓉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一年期及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取得相应期限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后,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期最长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新政还突破性地将Z字(工作)签证增加至口岸签证签发类别,外籍人才办妥工作许可的,无需在境外申请签证,可抵达成都口岸后,直接在成都口岸签证机关申请Z字(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的,具有人才证明或邀请函件的,可以在成都口岸签证机关申请R字(人才)签证入境。

  关键词

  外籍华人

  取消工作单位、类别、年限限制

  新政规定,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自贸区或全创改区工作的`外籍华人,全面取消工作单位类别、年限、停居留时间限制,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以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为例,促进会拥有349名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及“成都人才计划”专家。“我们人才发展促进会的会员全是博士以上学历,新政实施后,促进会全体外籍华人专家都符合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条件了。”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会长邹学明表示。

  同时,外籍华人签证证件时限、入境次数、有效期均突破现有法律条款规定的最大限制。在条件符合的情形下,临时来蓉外籍华人可申请多次5年有效签证;在蓉长期居留外籍华人可申请居留期最长5年的居留证件。

  给予自贸区、全创改区外籍华人赴川停留居留便利。外籍华人临时来川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不再受现有政策对Q2字(团聚)签证、M字(贸易)签证、F字(访问)签证、S2字(私人事务)签证入境有效期和入境次数的限制,凭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外籍华人在川内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不再受现有政策对居留许可最长居留期的限制,可以按规定申请居留期5年以内的居留证件。

  关键词

  外籍学生

  突破“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要求

  新政提到,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新政对于支持外籍学生在川创新创业方面突破了现有外籍学生申请工作许可需“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限制,通过签发私人事务类签证证件(加注“创业”、“实习”),为创业初期的外籍学生提供更长的停留居留预期,从而激发外国留学生赴川自贸区、全创改区创新创业热情,发挥外籍青年人才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积极作用,促进产学链的发展。

  外国留学生具有在川创新创业意愿的,提交创业意向证明或拟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我国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港澳地区的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可以申请2到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在自贸区、全创改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关键词

  权限下放

  县级公安部门可进行签证签发受理

  此次新政中,为了进一步便利自贸区及全创改区的外籍人士申请出入境证件,经公安部同意,授予自贸区各片区以及全创改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签发权限。授予自贸区各片区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签注。

  另外,成都市出入境部门还在全国范围内首创开设“TF”窗口(TALENT FIRST 人才优先窗口)为外籍人才提供专人全程“一对一”引导服务,在外籍人才聚集地新建出入境服务站等,全方位提升出入境服务质量,营造更好的宜居宜业软环境。

  “成都出入境改革创新十五条”摘录

  ●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在当地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各签证受理大厅开设“TF”窗口(TALENT FIRST 人才优先窗口),为外籍人才提供签证证件、永久居留申请快捷通道。

  ●在外籍人才聚集地新建出入境服务站,延伸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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