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发布了2016年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下面是章程的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4053
二、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邮编:161002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招生计划及说明:
学院2016年共开设14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所有专业均适合男生就业,请女生慎重报考。
各铁路局等铁路企业不录用色盲、色弱毕业生,因此色盲、色弱考生请不要报考我院铁道类专业。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2.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方式进行考生录取。对队首考生,看其第一志愿,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个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及预先设置的是否允许专业调剂进行处理。
3.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高低和招生计划空额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5.我校普通高职各专业无联合办学、无校外办学。
七、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八、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校所有专业学费均为每年6000元。高职学校一般专业学费最高不超6000元/生.年,学院最终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新生还需缴纳第一学年宿费800元,教材代购款1200元(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九、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52-8085667 8085668 8085669
学院网址:
十、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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