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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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团体名称:xx省xx市工商业联合会汽车行业商会。
第二条 xx省xx市工商业联合会汽车行业商会是由xx省xx市汽车销售企业、汽车服务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属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组织。
第三条 xx省xx市工商业联合会汽车行业商会的宗旨是:遵循中国共产党基本路线和纲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为党委、政府和会员服务;坚持会员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不断提高汽车销售企业和汽车服务企业及专业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动员、组织,团结会员、行业企业和相关人士,自觉接受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管理,支持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努力成为政府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推动全行业的发展、技术进步、科学管理提供多方面服务。
第四条 xx省xx市工商业联合会汽车行业商会接受xx省xx市工商联(市总商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业务范围
(一)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教育会员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和维护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领导;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二) 制定、实施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
(三) 面向全体会员,为会员提供多方面的服务。组织技术开发、攻关、培训、交流竞赛等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推介经营新理念、新模式;开展行业评比,增强业内经营管理素质,提高行业的技术、经营、服务水平;
(四) 依法出版行业刊物信息资料,建立行业网站,传播行业信息,宣传企业形象;
(五) 建立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渠道,反映会员和业内经营者的愿望和要求,努力发挥行业代表的作用,贯彻政府和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意图,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维护行业的稳定发展;
(六) 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行业内调解、论证、鉴定、查处、评审等工作,完成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 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下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八) 依法开展有益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和托办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商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章程;
(二) 能够履行会员权利与义务;
(三) 有加入本会并参与其活动与工作的意愿;
(四) 团体会员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汽车维修业户及其他相关行业的业户(如汽车、汽车配件销售、汽车保有设备、油漆、油料、汽车用品和摩托车配件供应商等),汽车技术院校或依法成立的团体组织;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按规定办妥有关手续;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三) 获得本会提供各项服务的优先权、优惠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执行本会决议;
(三)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四) 积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六) 维护和促进同行之间的交流、支持和协作;
(七) 按规定交纳会费。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即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损害本会利益和声誉,违反本章程或违反行规行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团体会员因停业、破产,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决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确定本会的工作任务、讨论并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由会员单位推荐,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在任期内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难以任职时,原推荐单位可以提出调整人选,如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由理事会代行决定任免。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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