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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信息工程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10号

  机械工程学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兴业街6号

  物流商务学院: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5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代码:13528

  八、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自主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九、录取规则

  高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报考我院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5米以上,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且无生理障碍。

  (5)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6)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以分数顺序,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8)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9)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对口录取规则:

  按照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投档办法录取。

  十、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的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设有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符合要求的学生,经学院审查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115号 邮 编:030006

  联系人: 蒋老师 武老师

  传 真:0351-7015210 咨询电话:0351-2306636

  网 址:www.sxzy.edu.cn E-mail:sxzy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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