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核心,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xx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配置、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比较均衡的状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和校舍安全标准,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办学经费保障水平基本均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机制,师资配置基本均衡;进一步加大贫困家庭学生扶持力度,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得到保障,特殊教育得到加强,不同社会群体受教育机会基本均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教育机会基本均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城乡学校教育质量基本均衡。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1.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试行)》,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校安工程,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实现校舍建设标准化和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化。
2.确保教育重点项目投入。结合县城发展规划,适时建设第三实验小学,切实解决县城大班额问题。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完成平方子小学、马圈子小学、凉水河小学等改扩建项目,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
3.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配备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和其他学科教学需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
4.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和资源库建设。不断强化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初步建立起适合我县实际的本土化资源库,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真正做到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
(二)加大教育投入,实现办学经费保障水平基本均衡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县财政部门要优先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确保教育财政拨款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逐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提高。保证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改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及补充公用经费。足额征收和合理分配使用教育费附加,确保按要求用于改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收中提取7%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足额征收新建、改造住宅小区教育建设费并专款用于学校建设。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学校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
2.建立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发展资金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盛市义务教育专项建设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和各部门、各单位捐资助教,建立县直部门对口帮扶学校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减免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规费。同时,通过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变现等多种方式筹集义务教育发展资金。县财政、发改、教育等部门是要加强教育发展资金监管,确保集中使用、用足用好。
(三)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师资配置基本均衡
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县教育部门要继续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安排县城中小学校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要积极开展送教下乡和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结对子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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