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询价函的补充通知
关于询价函的补充通知一:
各汽车经销商:
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受州属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特向经销汽车的各供应商征询以下车型价格(详见附件一),请各投标供应商按以下车型、规格型号和配置要求,务必于20**年12月17日上午**点前,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表详见附件二)报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
回函可以将投标报价函密封好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也可以发传真,逾期不候。
根据云计收费函[20**]29号规定,政府采购收取0.4%中标服务费,请各供应商报价时予以考虑。供应商应缴纳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红河州采购中心采取择优选择。
用户单位验收商品货物合格,供应商付清中标服务费后,采购中心开具付款通知或支付货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对询价函内容有疑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送至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也可以发传真,逾期无效。
附:
开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蒙自县明珠路支行
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关于询价函的补充通知二:
第一部分需求及实施要求补充内容
一、设计(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
1、双炕面高档拣灰火化炉(机) 1 台。
2、相关配套设备(包括烟道、预备间)
相关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双炕面高档拣灰火化炉(机)参照技术要求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自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保修期12个月。质保期内免收包括材料费在内的各种费用。质保期后中标人跟踪服务。对于发生的故障,中标人应在接到故障通知1小时内给予解答指导排除;对于解答指导不能排除的故障,中标人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赶往现场。
(2)对提供的火化炉(机)的生产厂商,即使中标人产品更新换代,不在批量生产该产品,也必须随时备品零件供应,并提供终身技术服务。
(3)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及投入正常使用后,在安装现场教会用户单位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
(4)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将中标设备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运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和详细的发货单交采购人核对验收。
三、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1)中标人在三天内应组织技术人员到采购人踏勘场地并指定实施方案。
(2)在安装期间,中标人必须保证1-2名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
(3)安装形式:实际安装期限为2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4)在施工、调试、试运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派有关人员参与监督施工进度。
(5)烟道的设计施工由中标人负责,并体现在报价中。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对现场的地址条件(如石方开挖)、环境等因素充分了解,对火化机地基预算,现场应提出另外报价。
四、付款方式
(1)设备安装结束并正常运行15个工作日后,中标人可申请进行验收。
(2)设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全部合同款的30%,余款三个月内再付全部合同款的40%,无故障运行一年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全部合同款。
第二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技术标(70分)
1、投标产品耗油量**分(以环境监测报告上的数值为主)
投标产品耗油量对比,满足询价函技术要求且耗油量最低的得**分,以2分扣除递减,耗油量最高零分。(满分**分)
2、投标产品质量、性能与功能配置综合评估(20分)
(1)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15分)
①完全满足询价函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5分
②每有一项技术参数不能满足询价函要求的'扣5分,扣完15分为止
(2)优于招标文件要求(5分)
综合评估具有特色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高分5分。
3、企业资质(30分)
(1)企业资质证明(16分)
20**年荣获全国AAA企业、全国十佳诚信单位、全国著名品牌、20**年杰出贡献企业,全有得16分,每缺一项扣4分,没有得0分。
(2)20**年投标产品环境监测报告(4分)
①有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88%以上得4分。
②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且排放要求低于88%以下得2分。
4、售后服务(5分)
评审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的内容承诺综合评分,中标人接到报修电话能在以下规定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的,将得响应得分。1.5小时以内赶到的得5分,1.5-5小时(含1.5小时)赶到现场得2分,5-8小时内赶到得1分,8小时以上赶到现场得0分(应事实能达到)。
5、产品获奖(或火化相关的专利)情况(5分)
评标依据省部级以上产品的获奖或相关专利3项以上得5分,低于3项得2分,一项得1分,没有0分。
(二)商务标(30分)
以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万元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格1万元扣0.2分。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扣分,最低得0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本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第三部分 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变更
本次询价采购报价截止时间变更为20**年**月8日下午3:00,地点在五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第四部分 原询价函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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